| 序号 | 科室名称 | 科室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 股室职责 |
| 1 | 办公室 (人事教育股) |
姜杨 | 0564-6081520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室 | 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党建及党务工作;负责文电、机要、宣传和党务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人民网、领导信箱回复工作。承担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规划建设、信息系统设备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社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工作。承办县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
| 2 | 政策法规股 (信访室) |
赵小文 | 0564-6082003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室 | 组织开展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承办来信来访及办理上级交办信访事项。 |
| 3 | 行政审批服务股 | 沙浩 | 0564-2717358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
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B区二楼 | 负责承办法律赋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审批项目。承担本部门公共服务事务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责;依法执行行政审批政策,研究制定行政审批业务流程,规范行政审批实施程序,健全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
| 4 | 社会保险管理股 | 赵军 | 0564-6014598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 宣传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险及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拟订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跨地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政策在本县的具体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和企业职工企业年金方案的指导和审核工作;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对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资格审查、年审及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失业保险享受资格审核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工作。负责“金保工程”县级节点及以下网点、终端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落实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
| 5 | 基金监督与财务管理股 | 张静 | 0564-6081528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 | 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承担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部门财务、国有资产、综合统计、内部审计等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 |
| 6 | 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 | 汤玉腾 | 0564-6081250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3室 |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促进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拟订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援助等政策措施;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考核、培训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就业与社会保险一体化的服务保障体系;承担失业预警有关工作;贯彻执行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办法。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承办全县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职业培训机构的党建工作。承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承办就业扶贫相关工作。 |
| 7 | 工资福利股 | 郭万菊 | 0564-6013728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6室 |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退(离)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有关事项。负责机关工勤人员、企事业单位在职和退(离)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遗属待遇审核工作。 |
| 8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 许科常 | 0564-6081531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7室 | 组织实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具体办法;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划、计划,指导协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和申报工作,负责来县(回国)定居专家管理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有关工作;承担国(境)外机构在我县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员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承担县重大人才专项的有关工作;承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
| 9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 张汉元 | 0564-6014189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6室 | 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政策;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等相关事宜;负责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落实、组织招募、服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有关政策。 |
| 10 | 县表彰奖励办公室 (事业单位考核奖惩股) |
陈雪梅 | 0564-6081520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 表彰奖励办公室 |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具体政策办法,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表彰奖励工作,初步审核以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名义和县政府名义奖励的单位和人选;承担相关表彰奖励获得者、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惩戒工作;完善相关考核办法;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惩戒、申诉控告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指导和督查督办。负责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职审核、备案工作。 |
| 11 | 档案信息管理股 | 彭松 | 0564-6088521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4室 |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除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及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局档案室,并指导所属各经办机构、业务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
| 12 | 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股 | 刘翰林 | 0564-6082003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室 | (一)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县劳动关系有关配套政策;拟定全县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政策和规划,指导有关政策落实和评价工作;拟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省政府制定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二)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其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调解员有关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县劳动关系三方日常工作;负责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分析;负责全县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业务指导。(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违法案件,监督指导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全县跨区域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员有关管理工作;贯彻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拟定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负责农民工工作统计和分析工作。 |
| 13 | 霍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何勇 | 0564-6025882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6室 | 负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组织宣传劳动人事仲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依法处理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办县仲裁委依法履行的聘任、解聘专(兼)职劳动人事仲裁员、调解员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全县仲裁员、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依法调解各类劳动人事纠纷;拟定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研究制定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机制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调解仲裁工作。 |
| 14 | 霍邱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陈润梅 | 0564-2717301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
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A202 | 1、负责本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管理及支付。2、负责本县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管理及支付。3、负责本县企业退休人员的档案接收、录入、归档和管理工作。4、负责全县遗属补助发放工作。5、编报财务和统计报告、报表并按规定上报。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 15 | 霍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胡德成 | 0564—2717066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
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A319 | 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法规;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农保基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确保养老金的安全增值和及时兑现;负责办理投保人的养老金领取、转、退保手续的审批、核算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档案管理、统计、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对乡镇农保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等。 |
| 16 | 霍邱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李杰 | 0564-2717665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一)负责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负责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应急代发农民工工资服务。(三)负责登记劳动者欠薪投诉、举报,并对劳动者及相关单位进行问询;依法转办欠薪线索至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并跟踪督办。(四)协助做好企业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诚信等级评价和农民工工资保证有关业务等工作;(五)协助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协助指导各乡镇、园区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六)协助做好全县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和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七)完成县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 17 | 霍邱县社会保险征缴和信息中心 | 陈新思 | 0564-2717266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
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保险征缴和信息中心A207 |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征缴业务规范并组织规范实施。2、负责参保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变更和注销登记;负责参保个人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终止等管理工作。3、负责参保单位、个人社会保险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审核;负责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向单位和个人提供对账及查询服务;负责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及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4、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决算及统计;编制各险种征缴计划并按月向地税部门传递相关应缴数据。5、建立与地税、工商、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协助各险种经办机构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及长效机制;经办基本养老(企业)、基本医疗(含大病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及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发放、管理、年审工作。6、负责制定和完善稽核工作内控制度;协助组织开展对参保单位的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社会保险费的稽核。7、负责向各险种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数据。8、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政策的宣传、咨询和信访工作。 |
| 18 | 霍邱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江丕寅 | 0564-2717369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
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中心)A211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就业和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就业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管理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二)执行促进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重点帮扶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三)负责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培训申请、技能鉴定申报、职业介绍等“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四)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登记工作。承办人事代理、档案代理、高校毕业生和流动人才的档案接收和管理工作。承办企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考试工作。(五)负责全县人力资源调查、分析预测;负责全县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服务指导工作;负责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工作。(六)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七)负责各类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八)负责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国家工种分类和用工需要,办理《职业资格证书》。(九)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