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永鼎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霍邱县远辰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霍邱县惠莘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三所职业培训学校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民办学校终止的,应当交回办学许可证,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已依法注销该三所职业培训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分别为霍邱县永鼎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号:人社民3415224103019号)、霍邱县远辰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号:人社民3415225102898号)、霍邱县惠莘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号:人社民3415225102501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霍邱县永鼎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霍邱县远辰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霍邱县惠莘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三所职业培训学校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作废;不得再以原注册民办学校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
特此公告。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