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案例分享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人社局 时间:2023-11-08 17:1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253号)文件和《关于印发<六安市推进“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六人社秘〔2023〕48号)文件要求,实现我县“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为广大企业和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更富效率、更有温度的经办服务。现分享在开展“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中的一个案例,供大家参阅。

2023年8月21日,原粮食局户胡粮站员工陈**来到政务中心二楼大厅人社综合服务窗口办理退休待遇预申请业务。经询问得知,陈**曾在原粮食局工作,累计缴费18年6个月,并缴纳了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同时,他的职工档案也保管在我们局就业中心。在达到退休年龄后,陈**带着身份证、社保卡来到政务大厅准备办理退待遇申领等相关一系列业务。

在了解陈**的情况后,窗口工作人员向他讲解了由县人社局牵头出台的“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政策,告知其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提前退休条件时,仅需一次申报,即可联动办理包括“职工退休审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转退休”“养老金申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公积金提取”等5项退休相关事项。得知这一政策后,陈**表示“这个政策的出台,正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他说:“在来之前,还有些忐忑。现在好了,直接一下子全部办理好了。”

在收集齐所需要材料后,陈**现场填写了《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并勾选需要一次办的服务事项,实现“一套材料、一次提交”,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及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行政审批股办理退休。行政审批股审批退休后,将审批结果第一时间传递至医保、公积金部门,医保、公积金部门依据审批结果办理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等服务事项。

“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为广大企业和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更富效率、更有温度的经办服务。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提前退休条件时,仅需一次申报,即可联动办理包括“基本养老金申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转退休”“养老金申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公积金提取”等5项退休相关事项。解决了办理退休事项多头跑、程序繁、费时力、重复提交书面材料等问题。后续还将拓展一次办服务事项范围,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推广为“职工退休一件事”,相关服务事项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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