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情况】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人社局 时间:2024-01-20 14:5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人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市、县两会和全国及全省、全市人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全面做好稳就业工作,大力推进创业六安建设,积极稳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工强市”建设,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贯彻落实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深挖城镇居民增收潜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奋力推进全县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美好霍邱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面做好就业创业工作

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坚持更高质量就业,以“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工程为抓手,不断完善“四库”建设,推进系统全覆盖,着力实施就业优先导向的宏观调控,促进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大力实施二三产业就业提质增量扩容行动,强化稳增长与稳就业良性互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增加优质岗位供给更好结合。贯彻落实阶段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继续推行“免报直发”“直补快办”模式,常态化实施“惠商纾困贷”,支持我县市场主体稳岗扩岗。全县城镇新增就业5250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

全力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把促进青年人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决扛起牵头协调责任,立足拓展岗位,工作谋划要早,统筹实施要稳。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稳定开发政策性岗位,多渠道拓展市场化岗位,对登记求职的未就业毕业生服务全覆盖。加强跨区域劳务协作,开展就业岗位推介、精准对接服务,组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送工进企”,优先保障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稳定就业。积极探索推进“新市民”工作,提高农民工就业满意度。加强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兜牢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底线。

着力优化就业公共服务。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创新力度,推广运用“就业驿站”,打造“就业创业综合体”。推深做实“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工程。深入推进就业促进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就业方面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城乡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构建“三公里”就业圈,培育零工市场,服务灵活就业。务实推进“三级三方服务千企”行动,升级打造“2+N”招聘品牌,加强公共就业服务队伍建设,培训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持续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水平。认真贯彻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条政策措施,实施“锻长补短”行动计划,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转型升级,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务实推进“创业六安”行动。加大省、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增加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发放规模,开展“马兰花开在大别山上”创业培训品牌化建设,着力打造“创业六安”霍邱品牌。搭建多元创业平台,继续创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平台。完善创业支持政策,持续推动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优化创业能力提升体系,打造“鸿雁回归”就业创业特训营品牌,积极参加“5+1”重点产业、新型制造业、小微企业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专题研修班,参加创业六安系列大赛。营造良好创业氛围,落实好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返乡人员创业工程。优化创业服务,积极推进创业“一件事一次办”。加大优秀创业典型发掘、宣传力度,讲好霍邱创业故事。

千方百计促进城镇常住居民增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包保督查和重点任务会商机制。对标沪苏浙拓宽增收渠道,督促具有政策制定权的各部门积极制定和落实政策举措,促进工资性收入提标、经营净收入提质、财产净收入多元、转移性收入厚实,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着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持续完善政策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积极落实市对县政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充分发挥考核奖惩激励作用。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稳妥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促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积极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持续巩固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向基金统收统支模式过渡,完善“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待遇补偿”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施行补充工伤保险政策,加快工伤保险预防工作。

推进社会保险提质扩面。开展全民参保攻坚行动,加强参保政策宣传,实施“数据找人”计划,适时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切实提高参保率。健全“双招双引”新开办企业参保率监测及报告制度,多部门联动开展企业职工参保常态化攻坚行动,促进新办企业依法参保。贯彻落实省厅出台的支持经济困难群众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困难群体帮扶政策。继续推进教育、卫生系统编外人员参加企业年金。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机制,推进小微民营企业、邮政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顶岗实习学生等参保政策落地见效。全县职工养老、居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9万人、88.05 万人、3.6万人、5.01万人。落实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高质高效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退休人员待遇重新核定工作。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动态增长和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加强社保经办服务。深入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强化经办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进综合柜员制和“不见面”办理,促进社保经办服务提质增效。拓展社银合作范围,落实“就近办”服务。建立社保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常态化机制。加快村级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城区15分钟、乡村5公里社保服务圈。加强人社各领域数据归集和治理,深化数据分析比对应用,拓展数据应用场景。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深入开展信息系统测评、风险评估。

促进社保基金安全运行。持续巩固提升社保基金专项整治成果,按照省厅、市局统一部署,在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和管理提升年行动基础上,继续抓好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全险种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开展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提前退休、补缴费情况等监督检查,促进基金安全管理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依托基金监管系统推进基金要情直报,进一步落实要情报告制度。

三、切实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职称制度改革有关举措,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提升年度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博士后人才政策举措,积极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全面参与博联体建设,积极推进项目合作攻关和博士后人才引育。开展2023年国务院、省、市政府津贴推荐、选拔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大力推进技工强市建设。扎实推进技工强市建设工程。加强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聚焦新兴产业、乡村振兴、重点群体,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徽菜·名徽厨”暖民心行动。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抓好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新八级工”制度,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美好霍邱提供有力技能人才支撑。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次以上。全县新增技能人才2000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332人以上。

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发挥乡村人才振兴专项小组牵头作用,实施科技下乡、能人返乡、青年留乡、企业兴乡“四乡工程”,引导各类人才服务基层一线,加快培养乡村振兴“五类人才”。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做好专家服务基层、“三支一扶”工作。全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

科学规范人事管理。持续做好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工作。落实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中小学岗位设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事管理监督等制度,落实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医护人员关心爱护举措。落实省关于职业院校等绩效工资政策,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持续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扎实做好县级及县级以下表彰工作。进一步做好县级表彰奖励项目管理工作并规范开展表彰奖励活动。落实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成效评估工作,加强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规范管理。做实表彰奖励管理服务工作,稳步落实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四、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持续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制度全覆盖执法活动,推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总包代发等制度落实,普及标准化管理。压紧压实相关工程建设行业部门责任,巩固完善人社牵头、行业主抓、部门联动、县乡协同的欠薪治理工作格局。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加工制造业、新就业形态等欠薪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企业,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执法。健全农民工常态化维权机制,推行“1+2+3”治欠工作模式,常态化接访、常态化调度、常态化排查。对各类欠薪问题线索做到限时办结,强化舆情监测回复。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加快建成县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做好全国、省级、市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工作。完善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完成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高质量完成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参与做好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改革相关工作,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提高调解仲裁工作质效。加强县仲裁院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力度,按要求配备人员,严格落实办案专项经费和仲裁员服装配备。根据省厅、市局要求,积极推进县仲裁机构参公管理。做好省第三批金牌调解组织推荐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将更多劳动争议纳入大调解工作格局中妥善处理。按省厅、市局要求完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加大人社部“互联网+调解”平台争议办理力度,提高在线调解工作成效。加强与司法行政、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协作,共同调处劳动人事争议,有效遏制案件过快增长趋势。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加强新业态劳动争议问题研究,探索新业态劳动关系要素认定标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平台企业的行政指导和服务,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畅通新业态劳动者维权渠道,加强新业态相关争议处理,依法处置矛盾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加强行风建设

加快数字人社建设步伐。加快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加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和服务渠道建设。加强长三角区域居民服务“一卡通”合作,进一步拓展应用场景、覆盖率和服务范围。加强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服务平台使用管理。加强省集中数据回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等系统应用,深化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

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开展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巩固拓展人社法治建设成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配合省厅、市局做好《安徽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立法调研论证修改工作。坚持依法科学决策,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

着力降低信访总量。按照“控增量、去存量”的思路,健全完善政策,从源头减少信访事项发生。坚持关口前移,通过主动接访、强化宣传、协调配合、带案下访等举措,推进“有事找局长、信访马上办”,努力降低信访总量,提高处置满意度,防范极端群体性事件发生。

持续创优营商环境。深化为企优环境、为民办实事,落实县委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开展市场主体约见人社局长活动,全力推进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提升。推动全县人社综合窗口改革提质增效,打造“人社综合服务超市”。继续做好人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测试工作,不断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打造人社便民服务圈。认真贯彻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要求,完善企业职工退休、员工录用、社会保险缴费、我要办理社保卡等“一件事”集成办理。持续开展明察暗访,继续做好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

六、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到机关党建各方面全过程,牢记“国之大者”,让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成为人社党员干部鲜明政治品格和机关政治生态鲜明重要底色。健全落实“一岗双责”长效机制,推动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人社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扎实推进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五提升”要求,深入开展“党建引领促工作,转变作风提效能”行动,引导党员干部躬身入局、担当作为、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切实消除“虚、躲、冷、粗、假”等干部作风顽瘴痼疾。局党组要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全体党员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其辖,推动人社系统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注重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应对重大斗争和突发事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不断推动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注重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支付管理、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新业态权益保障、人事考试安全、数据信息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风险,切实增强底线意识。不断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打造廉洁文化建设,建设清廉机关,持续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

统筹做好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平安建设、扫黑除恶、规划统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信用体系建设、数据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宣传、老干部、国防教育、文明创建、结对共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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