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的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琴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实施职工年休假政策目的是为了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的权利,不是为了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安排职工休假。
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带薪年休假是由单位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规定,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的。
办复类别:C
联 系 人:许科常
联系电话:6013728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