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志远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霍邱县志远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办报告》已收悉,经我局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评估,认定你校具备职业技能培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徽省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同意设立霍邱县志远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设在霍邱县新店镇双湖东路锦绣名门9栋三楼,法定代表人潘显平。
二、霍邱县志远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性质为盈利性民办学校,隶属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管理,接受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检查、监督。
三、同意霍邱县志远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开展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的初级培训。
四、霍邱县志远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教学质量。
五、霍邱县志远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应根据国家人社部门制定的《国家职业标准》,结合人力资源市场的需要,开设相应课程。依照国家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按照办学许可证批准的职业(工种)进行招生,抓好教学质量和办学效果,做好学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安置工作。
六、学校变更名称、层次、类别、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申请分立、合并、终止办学等事项应及时报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发布。
八、学校成立后,应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九、学校按照规定开展党建工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办学,在批准的培训层次和招生范围内开展职业培训,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特色,为全县职业培训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到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并接受相关管理。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0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