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为企业减少用工成本支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自2012年以来国家、省陆续出台“五缓四降”、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缴费费率等措施,我县成立领导组,专门负责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2018年,我县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降费为持续企业减负,惠及我县参保单位。
1、实施阶段性养老保险降费率政策。从2016年5月起,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到19%,同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4月20日印发的《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规定,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延续执行。
2、继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2015年3月,我县首次降低失业保险征缴费率,失业保险总费率由3%降到2%。2016年5月,再次降低费率,由2%降到1.5%。2017年1月我县按上级部署实施第三次降低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下调至1%,三年来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降至原规定费率的三分之一,为五项社会保险费中降幅最大。今年以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4月20日印发的《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规定,我县继续执行1%的低费率。
二、主要困难及问题
1、少数企业感觉社会保险费降费率减负“获得感”不强。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缴费基数的增长对冲了降费率的效果;二是缴费费率高的险种降幅较小。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只降1%。
2、社会保险费费率降低空间临近极限。社会保险中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根据基金收支情况,已最大程度地降低了费率,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降费率已没有空间。原因分析:一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市、县级不允许单独调整费率;二是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金缺口不能支撑降低费率。虽然每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贴金额较大,但人口老龄化、企业缴费能力弱导致基金结余日渐减少,“确保发放”压力巨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贯彻落实好最新的企业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
二是加大宣传,大力实施稳岗补贴措施。鼓励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指导企业及时申报享受企业稳岗、岗位培训等补贴政策,积极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降低用工成本。
三是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税务工作要求,确保企业负担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