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我局于2026年04月28日作出准予霍邱县鑫亿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2MAE3HLJA89)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霍邱县鑫亿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2MAE3HLJA89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34152220260005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业务负责人姓名:邢玉玉
六、所在地区: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
七、工商注册登记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新店镇双龙家园D区3幢
2026年04月28日
六安市霍邱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