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
为提升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两类机构)发展质量,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财金监函〔2025〕47号)要求,我局成立了现场检查小组,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计划于5月27日至5月31日开展两类机构年度现场检查。请两类机构做好迎检工作,按规定提供财务资料及相关业务档案,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联系人:王维斌 联系方式:0564-6080053 15856414263)
附件:1.2025年全县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工作方案;
2.检查组成员名单;
3.2025年融资担保机构现场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
4.2025年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
5.2025年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表。
霍邱县财政局
2025年5月26日
附件1
2025年全县融资担保机构和
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安徽省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加强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两类机构”)监管,全面掌握两类机构经营和风险防控情况,不断改进监管服务方式,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根据安徽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皖金管〔2025〕18号)要求,决定对全县两类机构2024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开展全面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融资担保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小额贷款许可证的小额贷款公司。
二、检查内容
(一)融资担保机构检查内容
检查各融资担保机构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营和管理情况,如有必要,时间跨度可延伸至检查日。主要内容包括:
1. 机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融资担保机构现状与行政许可事项是否一致,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效,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与监管部门批复是否一致;相关变更内容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向监管部门备案,股东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否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营业场所是否与备案场所一致,统一标识牌是否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悬挂等。
2. 融资担保业务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有超范围经营行为,特别是有没有开展禁止性业务;是否存在担保金额超规定比例以及为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未向监管部门备案等问题。对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同时检查其对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3. 风险防控情况。重点检查融资担保机构风险控制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与各类理财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等合作业务情况。结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追偿专项行动要求,重点检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是否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制定追偿挽损实施方案,融资担保业务累计代偿、当年代偿及追偿挽损工作推进情况。
4. 公司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三会、一层”决策运行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股东会、董事会重大决议和董事会、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是否按照规定报送监管部门;内设机构和风险防控等关键岗位设置是否健全;是否建立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稽核审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尽职调查和保后管理等重要环节风险控制情况;对于国有及国有控股机构,同时检查其高级管理人员公职人员兼职情况。
5. 资金运用及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三级资产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注册资本资金在位情况;两项准备金是否足额提取;账单、账证、账实是否相符,全面梳理融资担保机构账户交易情况,银行账户明细对账单是否完整,特别是与融资担保业务无关资金往来情况;是否存在固定资产和银行存单等流动资产用于与担保无关的抵(质)押情况;是否实行客户保证金专户管理,是否存在挪用客户保证金或到期不归还客户保证金情况。
6. 监管系统信息报送情况。重点检查监管系统信息是否按要求及时填报,核查数据填报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是否存在上报监管数据与实际数据不符情况,与监管部门分月核查情况是否一致。是否根据《融资担保非现场监管规程》主要指标解释及要求填报数据信息。
7. 财务及档案等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核查数据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审批权限及流程是否规范;财务档案是否整理到位,档案的立卷、分类、归纳是否及时、准确、规范。
(二)小额贷款公司检查内容
检查小额贷款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营和管理情况,如有必要,时间跨度可延伸至检查日。主要内容包括:
1. 机构、高管人员情况。检查机构设立、变更等事项是否经过审批或备案,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在营业场所内醒目位置公开悬挂开业批复文件、营业执照,是否悬挂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统一标识和公开承诺标牌;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否经过任职资格核准,履职期间有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否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接受监管和落实监管意见的情况。
2. 业务范围情况。检查除发放小额贷款外,是否存在开展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开展互联网业务,是否开设了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介平台,并通过相关平台开展违法违规业务宣传,或通过相关平台变相开展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
3. 资金来源情况。重点检查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余额是否超过规定比例;是否存在违规进行增资扩股、借贷资金入股、内部员工集资入股、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股金违规转让质押等现象;是否存在吸收或变相吸收社会存款、未经批准的股东借款或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是否存在融入委托贷款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的债权资产转让行为;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的其他融资行为。
4. 资金运用及管理情况。检查小额贷款公司开立的基本结算或一般存款账户的内外账务是否相符;是否抽逃或变相抽逃注册资本;是否存在利用现金结算违规经营或规避监管情况。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是否持续保持在100%以上。
5. 贷款质量及信贷管理情况。检查是否违规跨区域发放贷款;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是否违规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单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是否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5%的限制;贷款利率是否按照要求以年化综合利率形式规范明示;是否存在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合作情况,是否存在与“现金贷”类高利贷企业合作情况,是否存在与从事催收贷款业务的第三方公司合作情况。
6. 法人治理和内控制度情况。重点检查公司法人治理的权责分工和协作关系,议事规则、决策程序、风控制度等方面的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并有效落实;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责任人员是否及时纠正、处理;检查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是否严格执行账务核对制度。
7. 监管系统信息报送情况。重点核查是否根据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数据报送要求按时填报数据,核查数据填报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是否存在上报监管数据与实际数据不符情况,与监管部门分月核查情况是否一致。
8. 创新业务情况。重点检查小额贷款公司新业务试点工作是否经过监管部门批准,新业务的开展是否存在或可能衍生较大风险隐患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部门管理规定。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现场查看和审查账册等方式开展。
(一)现场查看。主要查阅公司章程、制度、会议纪要;核对股东、董事长、高管人员以及工商注册信息等。
(二)审查账册。主要对机构资金使用、业务开展、保证金收取、准备金提取、日常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
四、实施步骤
(一)5月1日—5月26日,成立检查组,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充实检查力量;制定《2025年全县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工作方案》。
(二)5月27日—5月31日,检查组对县内2家担保、1家小贷公司下达检查通知书,开展现场检查。
(三)6月1日—6月15日,检查组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整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并经检查组审核完善后形成正式检查报告,同步汇总填报相关检查表格。
(四)6月16日—7月15日,向市财政局报送检查报告及相关材料,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各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
(五)7月16日—9月10日,各公司完成整改工作,并向县财政局报送整改报告。
(六)9月11日—9月30日,县财政局对担保、小贷公司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并向市财政局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附表2
霍邱县现场检查组人员名单备案表
填报单位
霍邱县财政局
检查所属时段
2024.01.01至2024.12.31
检 查 组 成 员
职 务
姓 名
所在单位及职务
组 长
鲁俊贤
财政局党组成员
主查人
刘 林
财政局工作人员
成 员
储玉芬
财政局工作人员
成 员
闻庆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成 员
吴涛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成 员
杨根
六安财立达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成 员
靳月佳
六安财立达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检 查 对 象 名 录
1、霍邱县兴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安徽安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3、霍邱县万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附表3
2025年融资担保机构现场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序号 |
融资担保机构名称 |
所属 县区 |
机构 性质 |
2023年末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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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三级资产 合计 |
资产比例是否达标 |
融资担保 在保余额 |
放大 倍数 |
未到期责 任准备金 |
赔偿 准备金 |
代偿 余额 |
已核销代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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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机构性质应填“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参股或民营”;
2.此表应在检查前准备好,同时以EXCEL表格报县财政局。
附表4
2025年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序号 |
小额贷款公司名称 |
所属 县区 |
机构 性质 |
2023年末主要指标 |
||||||||
注册资本金额 |
贷款余额 |
资产质量是否实时五级分类 |
不良贷款余额 |
年化平均利率 |
融入资金余额 |
其中:银行融资 |
营业 收入 |
纳税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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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机构性质应填“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参股或民营”;
2.此表应在检查前准备好,同时以EXCEL表格报县财政局
附表5
2025年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地方金融组织名称 |
所属 县区 |
机构 性质 |
检查发现问题 |
接入监管系统情况 |
符合行政处罚条件 |
处理意见及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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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机构性质应填“国有、民营、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2.接入监管系统情况应填“是、否”;3.符合行政处罚条件应填“是、否”;4.此表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分开填写,应在检查前准备好,同时以EXCEL表格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5.对于未接入监管系统或未真实、准确、完整报送数据资料的地方金融组织,必须填写处理意见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