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财政局关于征求《霍邱县2025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财政局 时间:2025-06-16 10:4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县财政局牵头对《霍邱县2025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1227日至202513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联系人:储玉芬

联系电话:0564-6081273

邮箱:2057877344@qq.com

信件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财政局

 附件:1《霍邱县2025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霍邱县2025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以扩大覆盖面、增强持续性、提高精准度、强化影响力为导向,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厚植公众防非、主动拒非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宣传内容

1.基础知识普及。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常见手法及危害性,增强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能力。

2.案例分析警示。选取典型非法集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进行深入剖析,揭示其欺骗性和危害性,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

3.法律法规宣传。解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法集资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

4.重点领域宣传。针对粮食加工、商品零售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以案说法警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

5.新兴领域风险提示。针对康养服务、区块链、虚拟货币、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兴领域,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新技术、新业态,防范新型非法集资风险。

三、宣传形式

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户内宣传和户外宣传、传统宣传和创新宣传等相结合,采取一系列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新颖、渠道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方式,构建多渠道、立体式宣传矩阵。

(一)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

1.日常宣传。广泛利用标语、横幅、展板、单页、广播、短信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非法集资宣传“七进”,即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

2.集中宣传。扎实开展6月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此外在春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人口密集区域设立宣传展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面对面集中宣传,通过防非知识宣讲、涉非风险提示、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集中发声,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知晓度。

(二)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

1.线上宣传。依托官网、官微、朋友圈、微信群、手机短信等,向群众普及非法集资常见手段等相关知识,同时发动群众积极转发分享,引导群众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扩大宣传覆盖范围。

2.线下宣传。通过送戏下乡、银企对接会、金融服务进园区、村民板凳会等方式“面对面”宣传,将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到户到人,使远离非法集资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户内宣传和户外宣传相结合

1.户内宣传。在金融机构网点、党群服务中心、养老中心、学校、商超、机关单位等出入口摆放宣传展板、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字幕,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2.户外宣传。利用公交车车载电视、出租车顶灯、公益广告栏、社区宣传栏、户外桁架、村镇大喇叭等载体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在大米加工企业等制造业企业周边及商超、广场等人口密集区域印刷宣传标语,加强风险提示,引导公众远离非法集资。

(四)传统宣传和创新宣传相结合

1.传统宣传。借助广播电视、短信等传统宣传阵地发挥主流媒体权威引导作用。积极拓展“两微一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阵地,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差异化宣传和靶向投放。

2.创新宣传。紧扣群众知识盲区和认识误区,通过短视频、公益广告等方式,推出更多有温度、接地气、易理解、吸引人的防非宣传作品,使广大公众掌握投资理财常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

四、责任分工

(一)乡镇宣传

1.线上宣传。在媒体平台积极转载防非相关知识,并及时发布宣传活动相关报道,引导公众转发分享,扩大宣传覆盖面。

2.线下宣传。充分发挥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广泛开展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等“七进”宣传活动;镇村干部、网格员要结合日常风险摸排对分片包干的区域进行走访,了解基本情况,分发宣传单页;结合送戏下乡、村民板凳会等活动向公众发放宣传单页。

3.户外宣传。在社区、村组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单页;在大米加工企业等制造业企业周边及商超、广场等人口密集区域印刷宣传标语;在交通要道出入口设立宣传桁架,并利用现有桁架植入宣传彩页;在室外广场公园、农贸市场、商超等人流密集场所摆放宣传展板。

4.日常宣传。在便民服务中心摆放宣传展板、宣传单页;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支部学习内容;定期组织乡镇干部、村(居)委会干部及网格员参加专题培训;组织全体人员观看防非宣传公益宣传片;利用社区、村组喇叭及乡镇广播站循环播放防非音频资料;在电子屏循环播放防非宣传字幕、视频。

5.现场宣传。推动重点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在春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宣传日、6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集中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声势;每月人口密集区域举办防非现场宣传活动,摆放宣传展板、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安排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群众疑问

(二)县直单位宣传

1.线上宣传。利用网络媒体平台,如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图文、视频、动画等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引导群众转发分享,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发布手机短信、微信朋友圈广告,提升群众的防范非法集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线下宣传。发挥好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职能,依托律师行业送法进企业、法律服务进万企等活动普及防非知识。(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县检察院)结合每月日常风险排查向企业发放宣传单页,做好政策讲解。(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乡镇,广泛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等系列活动,普及涉嫌非法集资危害及后果,强化金融知识和金融法治宣传。(责任单位:县金融监管支局)

3.户外宣传。在养老中心、学校、商超、汽车站、火车站、机关单位等出入口及电梯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机关事务中心等单位)在利用公交车车身、车载电视、出租车顶灯等公共交通循环播放宣传字幕。(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在城区主干道固定公益广告栏、桁架安排植入宣传彩页。(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日常宣传。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支部学习内容;组织全体人员观看防非宣传公益片。(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特点,针对性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各类市场主体,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防非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各类企业合规经营、杜绝非法集资行为。(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将防非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结合班会、家长会等活动播放防非宣传公益片及发放宣传单页,加强法律知识普及,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5.集中宣传。充分结合春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宣传日、6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贴近群众的集中宣传活动,掀起阶段性宣传氛围。(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三)银行机构宣传

1.网点宣传。利用室内电视、LED屏等滚动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内容;在客户等候区醒目位置设立宣传展台、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展板及单页;银行工作人员主动向客户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传和解答疑问。

2.线下宣传。利用网点人员优势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等“七进”宣传活动,讲解警示案例,开展知识普及。

3.现场宣传。充分结合春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宣传日、6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精心组织集中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声势;每月人口密集区域举办防非现场宣传活动,摆放宣传展板、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安排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结合银企对接等活动,强化防非知识宣传及警示案例教育,增强群众及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落实。各乡镇、各单位、各银行机构要深刻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全方位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治本之策,因时制宜、因地制宜,不走过场、流于形式,充分利用好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各乡镇、各单位、各银行机构要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属地乡镇责任及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周密安排部署,强化人员培训,根据工作职责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宣传,扎实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协同发力,织好织密上下左右联动的宣传网。

(三)明确要求,及时报送。各乡镇、各银行机构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宣传情况总结(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开展情况、佐证素材,尤其是针对性强、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各单位分别于6月底前、12月底前报送半年度及全年度宣传工作总结。

(四)加强督查,纳入考评。各乡镇、各单位、各银行机构宣传开展情况、报送情况将作为平安建设考核、政府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县财政局将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查,对宣传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单位及银行机构进行通报,并在2025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及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6月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专项活动结合实际另行制定。

 

联系人:县财政局储玉芬,联系电话:6081273,联系邮箱:2057877344@qq.com

 

附件:霍邱县2025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任务分工表


附件

霍邱县2025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任务分工表

序号

宣传方式

宣传任务

责任单位

1

乡镇线上宣传

在媒体平台积极转载宣传防非相关知识,并及时发布宣传活动相关报道,引导公众转发分享,扩大宣传覆盖面。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2

乡镇线下宣传

充分发挥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广泛开展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等“七进”宣传活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镇村干部、网格员要结合日常风险摸排对分片包干的区域进行走访,了解基本情况,分发宣传单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结合送戏下乡、村民板凳会等活动向公众发放宣传单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3

 

 

 

 

 

 

 

乡镇日常宣传

在社区、村组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单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在大米加工企业等制造业企业周边及商超、广场等人口密集区域印刷宣传标语。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在交通要道出入口设立宣传桁架,并利用现有桁架植入宣传彩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在室外广场公园、农贸市场、商超等人流密集场所摆放宣传展板。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在便民服务中心摆放宣传展板、宣传单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支部学习内容。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定期组织乡镇干部、村(居)委会干部及网格员参加专题培训。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组织全体人员观看防非宣传公益宣传片。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利用社区、村组喇叭及乡镇广播站循环播放防非音频资料。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在电子屏循环播放防非宣传字幕、视频。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4

乡镇现场宣传

在春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宣传日、6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集中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声势。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每月在人口密集区域举办防非现场宣传活动,摆放宣传展板、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安排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群众疑问。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5

县直单位线上宣传

利用网络媒体平台,如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图文、视频、动画等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引导群众转发分享,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各行业主管部门

发布手机短信、微信朋友圈广告,提升群众的防范非法集资意识和能力。

县财政局

6

县直单位线下宣传

发挥好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职能,依托律师行业送法进企业、法律服务进万企等普法活动及送戏下乡等活动普及防非知识。

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县检察院

结合每月日常风险排查向企业发放宣传单页,做好政策讲解。

各行业主管部门

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乡镇,广泛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等系列活动,普及涉嫌非法集资危害及后果,强化金融知识和金融法治宣传。

县金融监管支局

7

县直单位户外宣传

在养老中心、学校、商超、汽车站、火车站、机关单位等出入口及电梯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

 

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机关事务中心等单位

在利用公交车车身、车载电视、出租车顶灯等公共交通循环播放宣传字幕。

县交通局

在城区主干道固定公益广告栏、桁架安排植入宣传彩页。

县财政局

8

县直单位日常宣传

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支部学习内容。

县直各单位

组织全体人员观看防非宣传公益片

县直各单位

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特点,针对性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各类市场主体,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防非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各类企业合规经营、杜绝非法集资行为。

各行业主管部门

将防非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结合班会、家长会等活动开展宣传活动,播放防非宣传公益片及发放宣传单页,加强法律知识普及,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县教育局

9

 

县直单位现场宣传

充分结合春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宣传日、6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贴近群众的集中宣传活动,掀起阶段性宣传氛围。

县直各单位

10

银行机构网点宣传

利用室内电视、LED屏等滚动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内容。

各银行机构

在客户等候区醒目位置设立宣传展台、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展板及单页。

各银行机构

银行工作人员主动向客户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传和解答疑问。

各银行机构

11

银行机构线下宣传

利用网点人员优势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等“七进”宣传活动,讲解警示案例,开展知识普及。

各银行机构

12

银行机构现场宣传

充分结合春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宣传日、6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精心组织集中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声势

各银行机构

每月在人口密集区域举办防非现场宣传活动,摆放宣传展板、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安排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群众疑问

各银行机构

结合银企对接等活动,强化防非知识宣传及警示案例教育,增强群众及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各银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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