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金融惠企政策清单(2023年6月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6-28 21:2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续贷过桥资金支持政策(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2.“税融通业务支持政策(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3.新型政银担业务(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4.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的奖励(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5.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奖励(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6.企业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奖励(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7.企业获得股票融资的奖励(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1.续贷过桥资金支持政策(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一、政策类别

金融(创新产品)

二、政策内容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小微企业,银行贷款到期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合作银行同意续贷或新发放贷款的,由续贷过桥资金为其提供临时性资金支持。

三、政策依据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通知》(皖办明电〔202013号),《六安市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5600号)。

四、享受主体

在我县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当期无重大涉法涉诉案件、无不良征信、无欠税信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且借用续贷过桥资金归还的贷款未逾期的小微企业。

五、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材料;2.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基本资料;3.银行续贷承诺书或授信审批书;4.续贷过桥资金办理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

六、申报流程

企业携申请材料至经办机构申请,经办机构进行审核认为符合条件后,向申请企业发放贷款。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县续贷过桥业务经办机构;

咨询电话:县地方金融监管局6080053;县兴业融资担保公司6099288

八、申报时间

无特殊规定,企业可根据需要随时申请办理。

九、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十、网上申报入口

无。

 

2.“税融通业务支持政策(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一、政策类别

金融(创新产品)

二、政策内容

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中小微企业纳税情况,向依法诚信纳税并提出贷款申请的中小微企业,以其纳税记录作为企业信用,提供一定数额的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将税融通业务支持对象从纳税A级和B级企业扩大到M级。

三、政策依据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通知》(皖办明电〔202013号),《关于印发实施税融通业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皖金〔201566号),《关于印发<六安市税融通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六金〔202039号)。

四、享受主体

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能力、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M级的中小微企业(国家明禁的淘汰类、产能落后、环保不达标产业不列入支持范围内)。

五、申报材料

1.申贷所需常规资料;2.工商信息查询单;3.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征信报告;4.企业近期征信报告;5.纳税证明以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申报流程

已核定公示的中小微企业,选择1家银行作为业务主办银行并向其申请税融通贷款;需要担保的,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依规提供融资担保。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具体可咨询各银行服务热线;

咨询电话:县地方金融监管局6080053

八、申报时间

无特殊规定,企业可根据需要随时申请办理。

九、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十、网上申报入口

 

3.新型政银担业务(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一、政策类别

金融(创新产品)

二、政策内容

县区建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专项基金,严禁银行向担保机构转嫁风险。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担保费率不超过年化0.8%

三、政策依据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服务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实施意见》(六政〔201612号)

四、享受主体

1.有两年以上的纳税记录;2.无不良信用记录;3.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能力;4.纳税信用级别连续2年不低于B级的中小微企业。

五、申报材料

1.贷款担保申请书(含借款用途、申请金额、期限、反担保措施等);生产经营情况说明(量、本、利分析)

2.企业基本情况简介、法定代表人简历;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最新《公司章程》,特殊行业还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或相关证书;

4.企业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明;

5.企业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及从业资格证书;

6.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银行征信报告;

7.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申请贷款担保的决议(含股东签字样本) 

8.企业真实、规范的上两个年度和近三个月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9.12个月的水电费单、银行往来详单原件;
10.最近一个年度增值税、所得税纳税证明;

11.企业及主要股东涉及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12.与主营业务活动有关的资料(含购销协议、购销货清单);

13.反担保人(物)相关资料;

14.和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六、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选择1家银行作为业务主办银行并向其申请“4321”新型政银担贷款;同时向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申请贷款担保。担保机构在进行审查后,同符合条件的企业签订担保合同,并向银行出具担保意向书。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

政策咨询电话:县地方金融监管局6080053;县兴业融资担保公司6099288

八、申报时间

无特殊规定,企业可根据需要随时申请办理。

九、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十、网上申报入口

无。

 

4.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的奖励(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一、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二、政策内容

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在市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1500万元(按完成股改并签订协议、上市报备、上市报审、成功上市四个阶段,分别兑现1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1000万元),挂牌企业转板首发上市奖励时扣除挂牌奖励。对在香港联交所及境(国)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首发上市成功的,奖励500万元;获得融资的,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向我县项目建设的,按融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按规定在市以外买壳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我县并承诺不迁出的,在市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1500万元;对市以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迁至我县并承诺不迁出的,比照执行。

三、政策依据

《霍邱县2022年度工业和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奖补办法》(霍政办秘〔20236号)

四、享受主体

完成文件规定的上市各阶段的企业。

五、申报材料

1. 奖励资金书面申请;

2.《企业直接融资市级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的辅导协议;

5.企业完成股改后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6.完成报备、报审或上市成功的有关证明文件;

7.验资报告;

8.在境外股票交易市场融资的企业,需要提供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或交易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在境外证券监管机构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已生效的招股说明书;

9.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六、申报流程

1.报送材料:申报企业向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报送奖励资金申报材料;2.审批: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核汇总后报县政府审批;3.兑现奖励:县政府批准后兑现奖励。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县地方金融监管局6080053

八、申报时间

次季度首月10号前。

九、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十、网上申报入口

http://60.173.176.44:8083/

 

5.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奖励(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一、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二、政策内容

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按签订协议并完成股改和成功挂牌两个阶段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晋层至精选层补齐至400万元奖励,转板在境内上市补齐至1500万元奖励。

三、政策依据

《霍邱县2022年度工业和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奖补办法》(霍政办秘〔20236号)

四、享受主体

完成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五、申报材料

1. 奖励资金书面申请;

2.《企业直接融资市级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

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企业挂牌的批复文件;

5.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六、申报流程

1.报送材料:申报企业向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报送奖励资金申报材料;2.审批: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核汇总后报县政府审批;3.兑现奖励:县政府批准后兑现奖励。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县地方金融监管局6080053

八、申报时间

次季度首月10号前。

九、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十、网上申报入口

http://60.173.176.44:8083/

 

6.企业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奖励(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一、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二、政策内容

对在省区域股权托管中心股改挂牌的,奖励25万元;非股改企业挂牌的奖励5万元;对在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201866号)执行。

三、政策依据

《霍邱县2022年度工业和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奖补办法》(霍政办秘〔20236号)

四、享受主体

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

五、申报材料

1. 奖励资金书面申请;

2.《企业直接融资市级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

4.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同意企业挂牌的相关文件;

5.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六、申报流程

1.报送材料:申报企业向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报送奖励资金申报材料;2.审批: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核汇总后报县政府审批;3.兑现奖励:县政府批准后兑现奖励。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县地方金融监管局6080053

八、申报时间

次季度首月10号前。

九、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十、网上申报入口

http://60.173.176.44:8083/

 

7.企业获得股票融资的奖励(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一、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二、政策内容

对上市挂牌企业获得股票融资(包括再融资)用于本县项目投资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仅可申报一次。通过安徽省股权交易中心实现股权融资的企业,参照本条政策奖励。

三、政策依据

《霍邱县2022年度工业和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奖补办法》(霍政办秘〔20236号)

四、享受主体

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企业获得股权融资并用于本县项目投资的企业。

五、申报材料

1. 奖励资金书面申请;

2.《企业直接融资市级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证明文件,以及企业投资市本级项目投资额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发行人(新三板挂牌企业)募集资金情况的验资报告;

6.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六、申报流程

1.报送材料:申报企业向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报送奖励资金申报材料;2.审批: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核汇总后报县政府审批;3.兑现奖励:县政府批准后兑现奖励。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县地方金融监管局6080053

八、申报时间

次季度首月10号前。

九、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十、网上申报入口

http://60.173.176.44:8083/


霍邱县金融惠企政策清单.pdf
    霍邱县金融惠企政策清单.doc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