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河湖管护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立新委员:
您在霍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河湖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作为水利大县,担负着淮、淠、史、汲、沣等重要河流管护任务。县财政每年都投入大量经费用于保障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养护等方面支出,2020年共投入经费 140 万元。按照《霍邱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办〔2017〕66号)要求,县财政局已从2018年开始,将河长制办公经费10万元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您建议将河湖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必要。一方面,鉴于目前我县财力较为紧张,只能保人员工资、保正常运转,另一方面,2021年预算编制已经结束,待下年度预算编制时,由部门提出意见后,县财政将视财力状况予以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我县河湖管护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B
2021年6月30日
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