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霍邱县财政局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6-04 09:5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010


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霍邱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霍邱县纪委监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邱办〔2020〕13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现将《霍邱县财政局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随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6月2日    

  

霍邱县财政局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主体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不打折扣执行到位

  2、坚决执行“三重一大”规定,须集体讨论决定的事情,必须经班子成员会讨论研究后决定。

3、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强化日常指导、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主体责任。

4、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进一步完善派驻纪检组出席局党组会等相关会议工作制度。

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不断健全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6、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决纠治“四风”问题,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7、认真抓好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抓好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及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1、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安排,抓好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年初召开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告诫。

3、带头执行局党组决定,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定期开展同班子成员廉政谈话,了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1、协助局党组及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局党组决定,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对分管股室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抓好对分管股室、联系乡镇财政所(分局)负责人廉政谈话。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廉洁从政,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提醒。

3、做廉洁从政表率,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管好自己、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4、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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