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组〔2020〕10号
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霍邱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霍邱县纪委监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邱办〔2020〕13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现将《霍邱县财政局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随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6月2日
霍邱县财政局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主体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不打折扣执行到位。
2、坚决执行“三重一大”规定,须集体讨论决定的事情,必须经班子成员会讨论研究后决定。
3、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强化日常指导、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主体责任。
4、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进一步完善派驻纪检组出席局党组会等相关会议工作制度。
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不断健全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6、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决纠治“四风”问题,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7、认真抓好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抓好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及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1、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安排,抓好局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年初召开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告诫。
3、带头执行局党组决定,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定期开展同班子成员廉政谈话,了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1、协助局党组及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局党组决定,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对分管股室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抓好对分管股室、联系乡镇财政所(分局)负责人廉政谈话。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廉洁从政,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提醒。
3、做廉洁从政表率,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管好自己、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4、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