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作为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始终把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当做支持军队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始终把“爱我军队、固我长城”作为财政部门的重要工作理念抓好落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对有关政策的学习和领会,确保拥军优属资金的优先安排并拨付到位。全局双拥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国防教育深入,载体活动经常,军民共建融洽的格局已形成,连续五年被县双拥办评为“双拥”工作先进单位。
一、强化领导,加强学习
我局高度重视拥军优属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3次;明确专职联络员从事拥军优属工作,设置专门办公室,挂牌办公;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全局上下普遍认识到拥军优属是党和政府长期以来形成的一项光荣传统,要保持和发扬这一传统,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才能做到与时俱进。我局利用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机会,安排对有关双拥工作方面的法规、政策和文件的学习,强化班子成员和广大财政干部职工的拥军优属及国防安全意识。在工作中,对驻区部队、武警部队、消防部队等申请资金,局领导都认真研究,积极调度。各职能股室密切配合,协调安排所需资金,保障拥军优属资金足额到位。局机关进行轮岗,虽然工作人员做了较大调动,但都能牢牢把握好拥军优属资金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努力做到“保障有力”的要求。
二、加大投入,优先保证
我局在安排年初预算时,总是优先考虑将拥军优属资金足额列入预算,并留有增支余地,为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打下坚实的财力基础。
2019年,我县共安排涉军民政双拥资金3292万元。分大项安排预算:民政优抚资金258万元;驻军保障列支793万元,有力地保障了武警、消防及驻军部队建设;安排兵役征集及民兵训练费110万元,安排涉军维稳经费10万元,有力促进了地方国防建设;安排涉军人员社保缴费500万元,安排退役士兵安置费1195万元,根据实际据实列支;安排双拥工作经费426万元。
三、健全制度,强化监管
近年来,我局进一步强化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制度建设,并加强落实,着力贯彻。建立健全优抚对象花名册和拥军优属工作档案,在内容上做到有文件、有制度、有总结、有图片资料、有活动纪录。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国防、军队建设和优抚安置工作的政策措施,为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强对优抚安置各项经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使各项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确保我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扎实推进。
自2009年1月1日起,将所有涉军惠民补助资金实行惠民直达工程,一律由县财政局农村财政管理局(现乡村财政管理办公室)统一打卡发放。同时,我县财政社保专户资金的设置和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制度规定执行,资金全部纳入社保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对民政经费的管理做到严把“四关”。一是认定关。对民政各类享受定补对象必须由民政局下发文件予以认定发证。以保证国家各类抚恤补助政策的严肃性和各类享受抚恤补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二是复核关。我们对民政部门提供的季度发放花名册进行认真的复核,做到新增人员有审批文件,减员有核销花名册。三是专户关。所有省市下拨的民政专项资金统一划转社保专户,拨付时严格按照民政预算→财政复核→从社保专户划入涉农资金专户→下拨乡镇资金结算户→信用社打卡发放。四是监督关。县财政、民政、监督部门每年开展一至两次检查监督,严防截留、挪用、挤占和私分民政涉农资金的情况发生。
四、军民共建,搞好慰问
多年来,我局坚持做到每年的“八一”建军节、元旦、春节期间,都组织对武警、消防等部门的调研、慰问活动,了解他们工作开展及经费使用、保障情况,分析、探讨财政对武警、消防、驻军部队工作的配合与支持等问题,发掘财政保障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及时向县双拥办上报我局拥军优属工作种类报表、文字资料。切实关心局机关复转军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针对他们对财政业务生疏、工作情况不熟等情况,有计划地安排组织培训学习,并采取“一帮一”的方式,帮助他们克服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将他们煅造、锤练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合格财政尖兵。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