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6-02 09:3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19年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作为资产收益扶贫工程的牵头单位,继续以支持贫困村和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为主要目标,积极协调农业、扶贫等部门切实承担职责,精心组织,抓好项目实施并强化管理。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进行政策宣传。4月份和10月份,结合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我局先后共印发了《资产收益扶贫政策解读》宣传册200份,深入广场、街道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提高资产收益扶贫政策知晓率。同时,利用扶贫资金调研、业务工作培训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干部群众主动参与。

2、项目比较优势分析。今年我县所选定的20个项目普遍具有比较优势。如,富矿村系周集镇4个重点贫困村之一,为巩固提升村脱贫成效,进一步增加村集体收入,该镇将县级安排的100万元投入村内中盛种植养殖家庭农场,打造“贫困户+家庭农场+村集体”的利益共同体,农场在固定时间截止前回报给村,在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同时带动周边群众养殖意愿和贫困户就业,使广大贫困户脱贫致富。同时,中盛种植养殖家庭农场进行规模化养殖,具有成熟的条件和技术,能有效的对当地农村传统家庭养殖形成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市场扩展等吸引周边有发展养殖意愿的群众进行养殖,巩固全村脱贫攻坚成果。

3、项目安排、投入情况。我县今年已确定在17个乡镇20个贫困村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涉及20个项目,县级投入资金总额1500万元。其中,种植业类项目6个,资金420万;养殖业类项目10个,资金800万元;扶贫车间及其他类4个,资金280万元。截至11月底,县级投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项目实施乡镇。所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非农”产业,县扶贫、农业等部门经审核后以霍扶项字[2019]8号文印发相关牵头部门和实施乡镇。县扶贫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对实施的有关项目所形成的物化资产进行登记入账。各项目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签订了分红协议。

4、收益分红情况。我县规定资产收益年收益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收益权,贫困村全部量化到村集体和贫困户,非贫困村全部量化到贫困户;其他涉农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经村集体民主决策,划出一部分资产,将其资产收益权定向分配给贫困户。保底收益一般规定在9月底前兑现到贫困户,截至目前,贫困村已实现分红收益78.33万元,贫困户直接和间接收益115.7万元,带动增收贫困户1000户。

5、风险防控情况。我县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资产流失风险。一是通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扶贫项目公示公告、风险防控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严把清产核资、实施主体选择、合同签订、项目推进、项目验收和资金安全关二是明确风险承担责任主体。由村两委与经营主体签定合作协议时,明确经营主体对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承担项目经营风险,贫困户不承担项目经营风险,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经营主体的项目外,贫困村也不承担。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我县资产收益扶贫工作虽然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客观方面,一是农业产业项目风险较高,农业产业容易受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影响,经营风险较高。二是由于合适经营主体少,在贫困地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健全、经营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强,同时还乐于扶贫助困且诚信守约的经营主体可谓凤毛麟角。主观方面,一是部门协调难。资产收益扶贫本质上是一种资金投入机制,资产收益扶贫工程总体来说是由产业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构成。农业农村等部门及所在乡镇管项目、财政部门管模式,各部门工作要求有差异,部门之间协调难,往往导致都管、又都不管的局面。二是保值增值难。入股类资产风险大,容易导致缺乏对经营主体的监控能力,保本和盈利均不可控;租赁类资产一方面容易造成资产闲置,另一方面资产日常养护主体不明确,影响使用寿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操作规程。计划对我县2018年以来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摸底,特别就合同签订、收益分配、资产管理、资金安全等方面进行逐一指导和完善。

2、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我局将结合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查调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持续推进资产收益扶贫项目顺利实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成效,贫困村、贫困户稳定实现收益分红。

 

                           2019年12月15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