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和示范区管委,县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霍邱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协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树平(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维成(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王祖刚(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成 员:李家润(办公室主任)
鲁俊贤(预算股股长)
张正生(农村财政管理局副局长)
周红群(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刘志勤(社保股股长)
王长虹(公共支出股股长)
王 莉(农业股股长)
许 玲(综合股股长)
张俊杰(监督检查股股长)
蒋家梅(国资办主任)
王尚生(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财政局各支出股室按照归口原则具体负责指导所联系单位、乡镇资产清查业务指导、报表审核、报表汇总等工作。
特此通知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