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财政局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1-26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2018年部门预算





                                                                                        

                                                                                     2018年1月26日

 

目录
一、部门概况
1、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及依据
2、部门职责
3、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4、2018年工作任务(计划)
二、2018年预算情况
1、2018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及原因
2、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说明
3、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4、政府采购情况(该项目有预算的,同时公开预算表格)说明
5、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该项目有预算的,同时公开预算表格)说明
6、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三、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三公”总体增减变化及原因
2、“三公”经费具体明细增减变化及原因
附:部门预算公开专业名词解释
四、公开表格(以文本形式公开,含“三公”经费预算表共9张)
1、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收支预算表
9、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根据《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印发2018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财预[2018]7号)和《霍邱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财预〔2018〕16号)要求,现将霍邱县财政局2018年收支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职能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5〕5号),设立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其基本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税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及财政管理体制,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具体工作。
    (二)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决算;负责推行政府、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有关政策和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参与PPP模式的推广和运用。
    (四)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监督国有资本收益使用。
    (五)负责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并实时监管;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治理结构。
    (六)负责制定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八)负责办理县级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资金支出,并监督资金使用;制定全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管理工作。
    (九)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养老、民政优抚、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县级财政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编制县级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编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级财政支农资金;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实施和财务管理。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财税财务法律法规、政策及预算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
    (十三)负责乡镇财政管理、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十四)负责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督查、考核等工作。
    (十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监管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十六)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霍邱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30个乡镇财政所(分局)单位汇总预算,共3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霍邱县财政局
2
30个乡镇财政所(分局)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一)发挥财政职能,着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落实财税政策,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三)坚持改革创新,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四)完善政策措施,倾力推动民生工程建设。
    (五)规范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强化财政监督,切实规范财经秩序。
    四、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
    霍邱县财政系统2018年在职在岗人员240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08人(已纳入社保)。
    2018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一)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244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为2441.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2.7万元,增长10.5%,主要是人员增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等原因使预算收入增加。
    (二)2018年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24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1.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2.7万元,增长10.5%,主要是人员增资及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等原因使预算支出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6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7万元(退休人员工资2018年纳入社会养老保险造成该项支出锐减)。
    (三)政府采购预算
    县财政局2018年未安排购买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故2018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县财政局2018年没有需要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故2018年未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根据《霍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划转工作试点实施方案》(霍政办[2013]33号)文件规定,霍邱县财政局部门办公等房屋由县资产中心统一管理。
    根据《霍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邱车改组[2016]5号)文件规定,霍邱县财政局车辆交由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
    由于财政局已整体迁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目前的固定资产主要是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均在使用状态中。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76.4万元。主要为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5.2万元、差旅费4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车改补贴)32.1万元、福利费5.1万元。
    五、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县财政局2018年没有收到批复有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故2018年未安排该类预算及相应预算绩效目标。
    六、2018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节约型机关,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9万元,与上年预算19.6万元,减少0.6万元,下降了3.1%。其中:
    1、“公务接待费”19万元,比上年预算19.6万元,减少0.6万元,下降了3.1%,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进一步压缩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3、“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018年,我局将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控制经费支出,为实现建设节约型机关的目标和任务而努力。
    附:名词解释
    1、经常收入预算拨款:指当年财政预算安排保证预算单位日常正常运转的资金,主要指财政供养人员支出和公用定额经费支出资金之和。
    2、国库管理非税收入:指纳入国库管理的各项非税收入,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附:

霍邱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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