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勇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霍邱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细化乡镇法定执法事项指引,促进乡镇综合执法类型规范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霍邱县乡镇法定执法事项指引》明确了乡镇可实施的执法事项及完整法律依据,厘清执法权限边界;增设线索执法指引目录,对不属于乡镇执法大队管辖的违法行为,需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完整移送案件材料,为基层巡查履职、线索移交提供指引,有效盘活基层执法力量。
为积极回应您的提案诉求,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我局聚焦主责主业,细化落实举措,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抓实法规政策落地,健全监督运行机制。严格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规范高效运行,完善会商联动、信息共享、协同推进机制。
二是严督三项制度落实,筑牢执法程序底线。根据《指引》制作流程图,督促乡镇全面公开执法主体、权限、流程、依据和监督渠道;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与案卷管理,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未经审核不得作出决定,以程序规范保障执法公正严谨。
三是强化培训指导赋能,提升执法队伍素能。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以评促改;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持证上岗和岗前培训,持续提升依法执法、规范办案能力,打造专业化执法队伍。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办复类别:A
联系人:秦学满
联系电话:0564-637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