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永军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霍邱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服装配发与装备配备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省、市尚未出台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配发、执法装备配备的统一标准规范与实施细则,县级层面缺乏制式标准、配备清单、采购规程、配发频次及管理要求等上位依据。在省市统一政策未明确前,县级自行制定标准、组织统一配发配备,存在合规风险与操作弊端。
为积极回应您的提案诉求,稳步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下一步我局将坚持立足当下夯实基础、对标上级统一规范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紧盯上级政策,确保快速落地。主动对接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密切跟踪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装备配备统一规范进展,及时掌握标准细则、实施时限与工作要求,待上级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做好解读传达、筹备部署,确保快速响应、精准落实。
二是严管现有装备,提升使用效能。立足当前实际,督促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乡镇(街道)执法队伍,严格执行现有执法装备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记录仪、取证设备、防护装备等的使用、保管、维护与更新,严防装备混用、闲置、损毁等问题。
三是深化规范建设,提升执法质效。2025 年以来,依托行政检查管理系统全面落实 “亮码入企” 要求,乡镇执法人员累计亮码 139 次、企业扫码 83 次,以数字化监管规范涉企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程留痕、阳光透明。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与案卷评查,不断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推动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感谢您对司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司法行政工作多提宝贵建议或意见。
办复类别: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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