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请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扩大)会议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第八次(扩大)会议上,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全面依法治县年度重点工作,印发全面依法治县年度工作要点。提请召开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会议,20家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就2024年度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述职,并对述职情况进行了测评。调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进一步发挥全面依法治县机制作用。如期完成县委向市委报告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组织30个乡镇党委向县委报告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2.经考核,我县7家律所70名执业律师考核称职,51名公职律师、1名公司律师考核称职。上半年无举报投诉我县律师案件。按照省厅、市局工作安排,年初市县联合开展了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经考核,我县7家律所2024年度考核合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联合局政工室对我县4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党建督查工作2次,指导督促律所党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等工作。按时完成我县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及4个律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3.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开展3.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项普法活动。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积极开展反电信诈骗、道路交通安全、防范非法集资等普法活动,营造平安稳定的法治社会氛围。
4.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活动,各司法所(分局)因地制宜,主动作为,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依托乡镇“一站三中心”“百姓评理说事点”等平台,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开展走访排查。活动开展以来,各所(分局)共排查矛盾纠纷729件,化解 719件,为维护辖区稳定,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5.编制印发《2025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推动法治学习常态化。严格践行“应审尽审”原则,强化执法监管,公布65家县级执法主体,督促56家涉企执法单位的行政检查信息录入省级执法监管平台,实现检查全程留痕。开展专项督查,推动涉企执法单位自查自纠,发现13条线索并督促立行立改。推进联合执法体系建设,汇总全县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制定“综合查一次”清单。组织全县30个乡镇207名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梳理审查证明事项,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案卷评查,聚焦程序、证据与法律适用,规范执法行为。印发《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规范复议工作流程与人员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