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工作(48项)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牵头领导:周明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室
配合单位: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2. 大力推进政治轮训,引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牵头领导:周明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室
配合单位: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3. 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选拔培养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深入开展能力大提升行动,打造“书香司法”,深化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能力建设,力争在全市业务技能竞赛中取得新的良好成绩。
牵头领导:刘莉丽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室
配合单位: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4.不断强化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加强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牵头领导:周明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室
配合单位: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5.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落实作风大转变行动,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牵头领导:刘莉丽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室
配合单位: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6.加强对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工作领导,推动群团工作提质增效。积极做好机关及司法所退休干部工作。
牵头领导:刘莉丽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室
配合单位:局机关工会、局团委、局妇委会
7.加快推进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牵头领导:刘莉丽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室
配合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8.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讲。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9.提请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会议。
牵头领导:周明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10.组织开展我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终期评估,根据省市部署启动新一轮法治建设规划方案的调研起草工作。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配合单位:合法性审查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1.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述职,将专题述法评议会向乡镇和重点领域延伸。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12.举办“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专题课程。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13.组织开展2025年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14.调研起草《霍邱县“十五五”司法行政发展规划》。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1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牵头领导:周明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室
配合单位: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16.抓好宣传工作,大力选树先进典型,积极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在服务大局、服务经济、服务民生中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成绩,讲好司法行政故事,提升社会各界关注度和美誉度。
牵头领导:刘莉丽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室
配合单位: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17.强化全员办信息理念,健全政务信息编报机制,推动政 务信息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配合单位: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18.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
牵头领导:李树忠
牵头单位: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19.认真落实省厅社区矫正中心“四化四中心”提档升级工作。
牵头领导:李树忠
牵头单位: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20.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者学习省厅《社区矫正“法理情”教育帮扶管理办法》,遴选优秀工作人员参加省、市社区矫正“法理情”教育帮扶技能竞赛。
牵头领导:李树忠
牵头单位: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21.组织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监所”警示教育活动。
牵头领导:李树忠
牵头单位: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22.积极与县人社部门、企业合作,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一场就业招聘会,打造2025年霍邱县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品牌。
牵头领导:李树忠
牵头单位: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23.开展《社区矫正法》颁布施行五周年系列活动。
牵头领导:李树忠
牵头单位: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24.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试行《霍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任命管理办法》,出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流程各项制度,严把行政复议文书质量关,规范行政复议审理各环节,建立涵盖案件审理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体系,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效。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治监督股)
25.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巩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0%成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解,有效提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更多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治监督股)
26.加强败诉监督工作,源头规范行政行为,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治监督股)
27.持续推行“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治监督股)
28.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治监督股)
29.实施我县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配合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30.迎接市“八五”普法终期评估,开展全县“八五”普法终期评估,谋划我县“九五”普法工作。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31. 组织参加全市普法宣传业务技能竞赛。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配合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32.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扫黑除恶等系列普法活动。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配合单位:县局扫黑办
33.组织参加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推动“法律明白人”培训全覆盖,继续做好对全国“2024年度法治人物”金其华的宣传推介。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配合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34. 开展重点法治宣传阵地的管理维护提升工作,布展“八五”普法成果图片展。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配合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35. 按照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大力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力促基层司法所工作硬件建设、日常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实现新提升。
牵头领导:李树忠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配合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36.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广金其华式调解工作法,打造具有霍邱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品牌,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牵头领导:李树忠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配合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37.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强化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举措,着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牵头领导:李树忠
牵头单位: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38.加强对涉黑涉恶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的走访与教育,落实落细涉黑恶矫正对象管理举措,常态化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
牵头领导:李树忠
牵头单位: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39. 积极完成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规划部署相关任务,深化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提高法律服务的可及性、便捷度。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配合单位:各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40.大力开展公证提速增效活动,提升公证服务便捷性。
牵头领导:余红梅
牵头单位:县公证处
41.广泛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学习,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配合单位:各律师事务所
42.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法治体检”等为企法律服务活动,持续推进律师结对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推动市场主体依法规范经营管理。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配合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各司法所(分局)、律师事务所
43. 落实省《进一步压实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的意见》及省、市《青年律师教育培养工程三年行动方案》。配合做好市县联动对我县律师事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集中执法检查,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强化对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查处力度。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配合单位: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44. 及时完成县域7家律师事务所及专职律师、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全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援律师年度考核工作。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配合单位: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45.提高办公室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业务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46.加强财经管理,充分发挥财经制度和绩效考核在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预防廉政风险等方面的导向作用。
牵头领导:李树忠
牵头单位:财务股
配合单位: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47.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48.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县法援中心
配合单位:各司法所(分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二、重点推进改革事项(9项)
1.持续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配合单位:合法性审查股
2.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合法性审查股
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健全基层综合执法机制。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治监督股)
配合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4.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执法改革,运用全市“综合查一次”执法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治监督股)
5.联合重点领域执法部门制定《企业常见违法风险点行政提示清单》,列明企业常见违法风险点、法律依据、违法后果、合规指引等内容,降低企业违法违规风险。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治监督股)
6.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审前调解机制,做好行政复议与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无缝衔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治监督股)
7.持续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县法援中心
配合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各律师事务所
8.深化公证工作机制创新。
牵头领导:余红梅
牵头单位:县公证处
9.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保障统筹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配合单位:各司法所(分局)、局社区矫正大队、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