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建立、完善诉讼困难群体救助途径的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陶陶委员:
您在政协第十一届霍邱县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尽快建立、完善诉讼困难群体救助途径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县法院建立“绿色通道”。对于涉民生类案件,在审理与执行过程中均优先处理,对其中符合条件的进行司法救助,比如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对于执行案件根据困难程度提供相应司法救助费用。
二、县法院提供心理咨询疏导服务。为诉讼困难群体设立心理咨询室,将心理辅导引入家事调解,及时为诉讼参与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当事人消极情绪。
三、县法院组织各庭对有需要的案件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家庭弱势成员的人身安全,今年截至目前已经签发了6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根据案件情况,充分运用多元解纷机制,及时联系乡镇社区等调解组织进行协调处理,高效化解矛盾。
四、县司法局优化援助服务,持续畅通困难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创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法援惠民生”品牌,县乡同时开展宣传活动,提升重点困难群体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将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困难群体维权工作作为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的重点,主动简化审批程序,对涉及重点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依照《法律援助法》的相关规定,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四个优先;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从律师人才库中指派合适的律师,及时对接,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对年老体弱或其他行动不便群众提供上门服务,持续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我们将进一步严格依法履职,认真借鉴先进县区兄弟单位的有效做法,切实完善诉讼困难群体救助工作。
办复类别:A
联系人:秦学满
联系电话:1772997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