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司法局 时间:2024-04-26 17:1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自评情况

2023年我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9个,一是招聘司法辅警,预算项目总金额111万元,本年度已支出111万元,预算完成率100%。主要用于解决司法局全系统辅警人员工资及相应的五险一金问题。二是社区矫正经费,预算总金额138.142万元,本年度已支出138.142万元,预算完成率100%。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对象监督教育帮扶,教育矫治和困难帮扶,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思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减少和预防犯罪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三是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预算总金额72万元、本年度已支出72万元,预算完成率100%,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对人民调解案件实行以案定补。四是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项目预算总金额54万元,本年度已支出54万元,预算完成率100%。主要用于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质量与效果,保障困难群体安居乐业,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五是县政府法律顾问费,项目预算总金额15万元,本年实际支出12.096万元,预算执行率80.64%,主要用于购置法律书籍、资料费用,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报酬。

(二)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2023年我局预算资金实际支出2740.55万元。我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县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管理全县公证机构、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审查律师公证员资格的报名、注册等有关法律、公正事务;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全县乡镇司法所和乡镇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司法装备建设。2023年我局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年初设定的指标体系,通过前期准备、组织实行和分析评价完成自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自评结果概述
   
主要成效:通过自查,我局的招聘司法辅警、社区矫正经费、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法律援助等经费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较为准确,基本上无偏差,具体工作已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部门绩效自评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结合绩效目标合理调节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预算管理,提前做好项目论证,对项目执行中存在的变动提前做好预案,防止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加强专项资金制度建设,提高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制度引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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