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司法局2023年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行动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2-01 08:5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乡村振兴行动,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探索司法行政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深度融合,为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的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普法公众号发布普法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法治资讯956条。组织普法宣讲人员深入乡村、校园、教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21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约10万余份、宣传品6万余份。升级10条“法治公交”线路,利用车身广告、车载电视、LED显示屏、电子站台等载体循环播放普法公益广告、宪法、民法典电视宣传片,实现“法治公交”城乡贯通交汇。结合县域结合乡村振兴县域帮扶工作,与肥东县司法局共建村级示范化法治宣传橱窗5个,由县司法局统一维护和更新,有力提升了我县村级法治文化阵地档次。推进实施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新创建70个六安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0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防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和“人民调解为人民 助推治理现代化”专项行动,按照《霍邱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完善调解网络建设,全县乡镇(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31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412个,实现了乡镇、村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配强配齐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全县31个乡镇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67名,229个村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50名,达到每个乡镇至少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二分之一以上村配备专职调解员1名的要求。

三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认真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以管理服务的两类“特殊人群”为抓手。4名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重点管理。86名涉黑涉恶安置帮教对象全部作为重点帮教对象,由镇、村、司法所联合成立包保小组,密切关注日常行为,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其中,一名安置帮教对象提供的涉黑涉恶线索已及时报送县扫黑办。严格落实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备案制度,要求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律师及时报送《备案登记表》并报六安市律师协会备案,今年3件涉黑涉恶案件代理均按规定进行了备案登记。

二、存在的问题

1.基层普法队伍专业素养有待提升。村级普法骨干基本以“两委”干部为主体,普遍没有专业背景,参加系统培训机会不多,大多因自身法律知识有限,导致开展普法工作时的有效性和专业性明显不足。

2.乡镇、村调解员调解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部分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应对突发事件调处的经验能力不足,影响了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扫黑除恶宣传方式比较单一,宣传效果不佳,挖掘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较少,对人户分离的涉黑涉恶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核查时,存在一定的摸排困难,有脱离帮控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    扎实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做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继续落实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

2.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培训质效,提升乡村调解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大督查指导力度,规范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3.利用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宣传,在两类“特殊人群”中进一步挖掘涉黑涉恶线索,通过全国安置帮教系统的新型信息管理模式,做好涉黑涉恶安置帮教对象的信息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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