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静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政府法治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根据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几点建议,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司法局的职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建立健全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
2017年我县就制定了《霍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霍政秘〔2017〕91号),文件规定今后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将常态化开展,并要求基层政府参照实施。今年为加强我县政府工作人员法制教育,我局于2023年5月15日举行执法领域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参与人员包括各个乡镇政府人员。为做好2023年全县乡镇人民政府执法领域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县乡镇人民政府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工作。近期六安市司法局开展2023年度合法性审查业务跟班学习活动,我局从乡镇政府抽调3名同志参加学习,此次活动不仅能够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还为我县制定法制教育培训制度提供经验指导。
二是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近年来,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严格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市局工作要点安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实施“法律七进”为重点,切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向县直61家普法成员单位下达年度普法任务书,督催各单位制定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暨“八五”普法推进会,总结我县“八五”普法实施情况,部署“八五”中期评估迎检工作。
在注重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方面,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和各乡镇、各部门带头学法制度;紧盯青少年“未来多数”,选齐配强全县254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176名,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开学第一课、法院开放日、观摩庭审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65场次,开展法治讲座132场次;紧扣群众“绝大多数”,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村居法律顾问等,结合普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农户和田间地头,积极开展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国家安全、民法典、生态环境保护、反电诈、防范非法集资等为主要内容法治宣传28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6万余份、宣传小礼品2万余份。
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基层依法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我局采取集中示范培训和乡镇分散培训相结合模式,重点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为主要培训内容,不断提升乡村“法律明白人”法律素养。
我局持续推进围绕民法典学习开展强化性普法宣传,以“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为抓手,以“法律八进”、法治乡村建设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全县普法志愿者作用,采取发放民法典宣传读本、宣传折页、悬挂横幅、摆放普法展板等形式,在重要时间节点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教堂等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累计发放民法典宣传读本和宣传折页30000余份。努力营造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在学习方式方面,我局精心创作普法短视频、普法情景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起到了良好社会宣传效果。今天启动了我县第4个青少年法治宣传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70余万元,项目已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8月建成交付并投入使用。
早在2013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下一步,霍邱县司法局将结合自身职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按照《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霍邱县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霍政〔2015〕5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行使权力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对于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我们将积极建议县人社等部门综合考虑全县人才结构,在人才招录时拿出一定比例的招录计划用于法律专业人才招录,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人才保证。
感谢您对司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司法行政工作多提宝贵建议或意见。
办复类别: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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