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民政局 、财政局、残联: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残疾人生活质量和护理能力,充分发挥困 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以下简称残疾人“两 项补贴 ”)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等功能,现就提高全省残疾人“ 两 项补贴 ”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2025 年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 ”基础标准由 86 元/月调整为94 元/月 ,各地补贴发放不得低于省级制定的基础标准。
二、执行时间
残疾人“ 两项补贴 ”新标准自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年初补贴发放低于 94 元/月的地区,应于次月按照新标准补齐差额。
三、相关要求
( 一 )提高政治站位 。残疾人“ 两项补贴 ”制度是保民生 、 兜底线 、 暖民心的重要民生保障制度 。各级民政 、财政部门和残 联组织要高度重视 , 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 精心组织 、全力 抓好落实 , 把好事办好 , 确保提标工作顺利开展。
( 二 )精准认定对象。各地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强化信息 数据复核与比对工作 ,市、县( 市 、区 )民政部门每季度、每月 要将残疾人“ 两项补贴 ”数据与死亡、低保特困 、工伤保险、监 狱服刑、残疾人证等数据进行比对;残联组织要及时提供残疾人 证动态信息,协同民政部门落实“ 两项补贴 ”精准管理要求,切 实做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 。严格落实精准动态管理,依托全 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完成相应审核、发放程序,做到线上 线下发放一致。
( 三 )加强资金保障。市县财政部门要做好所需资金测算并 列入财政预算,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资金拨付机制,确保补 贴按月足额打卡发放,使有限的补贴资金更公平、更有效地惠及 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群体。
( 四 )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残疾人 “ 两项补贴 ”制度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 残疾人。要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能够充分 了解政策内容和申领流程, 助力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