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持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权益维护工作。继续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继续实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做好流动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持续开展“爱与童伴 光育蓼花”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