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索发展“物质+服务”综合救助,积极推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分散供养全自理特困人员安全监管和上门照料服务;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服务能力与水平。
(二)规范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的基础上,对机构财务、护理人员配置、台账资料等方面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村级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幸福院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等工作;按月及时发放养老服务政策补贴,做好老年人福利补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老年助餐补贴、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等工作;开展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按照上级安全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对民政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情况的检查;加大对高龄老人的关心关爱,定期入户走访。
(三)深入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灵车、棺木、丧葬用品店等殡葬市场管理;开展全县公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推动我县经营性公墓选址、立项;推动城市公益性公墓再建设一批质量好、可供群众选择的墓地;积极争取推动惠民殡葬全覆盖;争取加大县财政对农村公益性公墓日常管理经费的支持;提升遗体火化率。
(四)规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持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权益维护工作。继续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继续实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做好流动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持续开展“爱与童伴 光育蓼花”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
(五)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加强与慈善工作联络站联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完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机制,引导慈善组织健康发展,加强对慈善活动、慈善募集款物和使用的监管。加强福利彩票销售规范化、常态化监管,创新营销宣传。
(六)继续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完成500余条无名道路命名工作,结合实际进行设标工作,加大地名文化宣传。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常态化更新,地名信息库更新率不低于5%。加强地名管理和标志设置规范化科学化。持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推进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配合做好叶集霍邱线联检工作,完成23条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加强界线标志物管理维护。
(七)从严从实把好社会组织登记关,切实落实双重管理体制。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年检手段,充分发挥年度检查作用。健全社会组织联合执法、年度检查、等级评估、资金监管等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机构。加强行政执法建设,及时有效处置“僵尸组织”、“非法社会组织”。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社会治理,服务“双招双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