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及时发放补贴。高龄津贴80-89周岁段提标至30元/人/月;90-99周岁段提标至35元/人/月;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提标至60元/人/月。高龄津贴1-12月已发放1543.151万元,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人护理补贴1-12月已发放1555.272万元。每季度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发放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累计658.985万元。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有关问题整改整治,动态调整后老年食堂(助餐点)现有70个,累计发放助餐补贴33.6576万元。规范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护理服务,定期开展查房行动,保障对象13027人,拨付年度保费160.2321万元。高质高效推进重点工作。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不少于1344户,经过实地评估、标前审计、招标实施、综合验收等工作,现已完成1348户,完成率达100.3%,拨付资金336.73万元。2024年我县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23个,现已完成23个,完成率达100%。累计已建设村级养老服务183个,覆盖率已达46.1%。2024年我县农村幸福院建设任务20个,在新建村级养老服务站基础上同步建设,现已全部完成,其中夏店镇三口塘村、众兴集镇众兴村,在养老服务站建设经费3万元的基础上,各增加5万元经费,打造示范院。积极推进霍邱县康养中心和霍邱县养老服务中心两个项目招商运营工作,中标单位为合肥九久夕阳红新海护理院有限公司,县蓼城公司与该公司于6月5日签约,霍邱县养老服务中心将于2025年1月正式运营。规范提升养老机构运营服务能力。开展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财务管理规范行动,与三家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委托管理合同,统一对全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进行做账,同时要求社会办养老机构参照执行。2024年投入35万元用于乌龙镇马庙养老中心电梯设备项目和夏店镇养老服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投入6万元用于扈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彭塔镇汪店养老中心空调采购。与电信公司签订协议,投入25.92万元用于54家养老机构监控设施的年度网络费用和运行维护费用,利用监控设施加强养老机构监管,日常巡查,进一步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全县养老机构季度考评。与县消防救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联合开展考评,及时反馈问题,督促机构整改落实,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发放实物奖励。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2024年1所养老机构申报四级养老机构省级评定,5所养老机构申报三级养老机构市级评定(其中2所复评)。11月-12月完成县级一、二级等级评定工作,评定40所养老机构,评定结果待公布。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指导养老机构与属地医疗机构签订医养结合合作协议,目前签约率达100%。医疗机构每周安排医务人员到养老机构为院内老人提供身体检查等医疗服务。严把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情况的检查;党组成员分片包保检查,局主要负责人、业务部门常态化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