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霍邱县民政领域惠农补贴工作投诉举报处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民政局 时间:2023-12-28 15:4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现将《霍邱县民政领域惠农补贴工作投诉举报处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2023年12月28日  


霍邱县民政领域惠农补贴工作投诉举报处理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民政领域惠农补贴投诉管理工作,提高投诉举报处理质量,保证民政领域惠农补贴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民政领域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惠农补贴政策实施中,依法对存在违反政策规定、违法行政、不当行政以及行政不作为等行为提出的投诉,特别是困难群众在申请办理低保、特困等有关救助过程中工作人员出现吃拿卡要套取骗取、侵占冒领民政服务对象补贴资金等各类腐败问题,以及其他各类违规违纪信访和举报。

二、明确职责

霍邱县民政局负责民政领域惠农补贴投诉处理工作,涉及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行为,第一时间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线索。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信地址、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为民政领域惠农补贴投诉举报和信访人员提供便利。投诉和信访人员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网络、信箱、媒体及举报等形式反映情况或提出意见建议的,应及时认真处理。

三、热情服务

高度重视并热情耐心做好投诉人员的接待处理工作。设立投诉、信访和举报记录。受理信访、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登记来信来访的诉求,倾听并分析所反映的问题,及时与其沟通情况;不得对投诉和信访人员置之不理,敷衍塞责,推诿拖延;要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调查处理

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应耐心解释政策,做好来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对简单一般的信访投诉反映,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反馈等工作;对较复杂的投诉举报反映,要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的,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并记录说明情况。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投诉举报案件,按上级机关指定的期限办结。

在信访投诉举报查办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调查、重证据,不听信一面之词,并注意工作方法。

五、登记回复

及时整理、保存投诉和信访材料,并对投诉人的姓名、投诉具体事项、投诉对象和投诉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和记录。在回复调查处理结果时,应当用语规范、方法恰当,可采取直接回复、约投诉人面谈回复等方式。

六、保护权利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信访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工作部门、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因查处工作需要出具举报材料时,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并隐去可能暴露信访投诉举报人身份等内容。严禁将举报、揭发和控告的信件、材料转交或告诉被举报、揭发、控告的单位或个人。严禁对举报、揭发、控告人打击报复,对揭发、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七、问题处理

定期梳理投诉和信访材料,对投诉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及时研究改进措施和方法,着力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群众因不了解政策,造成多次反复投诉的事项,应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村村通大喇叭等媒体形式向社会公告,防止群众误解。

对查处的一般性问题,应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属个人问题,应约谈本人,予以告诫。对核实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对因推诿塞责、简单粗暴、疏于监督落实,或因对上级机关批转督办的投诉信访不按时限要求核实上报,致使问题久拖不决、引发重复投诉和信访及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予以通报,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处理机构

民政领域惠农补贴信访和投诉受理机构为霍邱县民政局。一般信访、投诉件由县民政局独立完成,确需移交的由县民政局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县民政局对信访、投诉的档案资料完整性负责。

霍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咨询电话:0564-6081739

霍邱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咨询电话0564-6081906

霍邱县民政局儿童福利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咨询电话:0564-6081030

霍邱县民政局办公室统一举报投诉电话:0564-6081462

本制度自2024年1月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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