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4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民政局 时间:2025-02-13 15:5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489号)精神,县政府决定从202471日起调整我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56//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21//月。

    )城镇低保救助标准

    A类对象月救助标准952/B类对象月救助标准655/C类对象月救助标准560/人。

)农村低保救助标准

    A类对象月救助标准815/B类对象月救助标准525/C类对象月救助标准385/人。

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一)基本生活标准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38//月,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184//月。

(二)照料护理标准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调整为935//月、561//月、75//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调整为655//月、374//月、57//月。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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