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代表了一个地方的地理特征,蕴含着重要的文化价值、历史信息。为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深化地名服务、丰富地名文化内涵,霍邱县民政局拟建立《霍邱县地名命名采词库》,现面向社会征集采词库信息,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一、征集范围
地名命名采词库征集各种适合用于地名命名的词汇,主要用于霍邱县辖区内各类地名的命名,一般包括街路巷、居民点、建筑物、自然地理实体、旅游景点等的命名。
二、地名命名采词原则
(一)地名命名采词要符合《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杜绝“大、洋、怪、重”等现象。
(二)地名命名采词不与霍邱县辖区内街路巷、居民点、建筑物、自然地理实体、旅游景点等现有地名重复。
(三)结合地域特色分类设计,彰显霍邱地理景观、历史文化、自然生态、产品产业、民俗习惯、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突出地方特色、历史沿革和文化底蕴。
(四)结合乡村著名行动,优先挖掘采用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乡村地名和具有地域特色、深厚文化的历史地名,助力乡村振兴,保护地名文化遗产。
三、征集时间
长期
四、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仅接受电子邮箱投递方式,填写附件《霍邱县地名命名采词库征集表》并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邮箱:778775149@qq.com
联系方式:0564-6081327
五、注意事项
(一)应征地名需保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行为,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征集活动属公益活动,征集地名一经采用,其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在媒体的发布权归霍邱县民政局所有,且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命名进行修改、组合、使用;
(三)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霍邱县民政局。
霍邱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