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霍邱经济开发区管理范围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民政局 时间:2009-04-29 17:2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政20092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皖政秘200669号文件批准设立霍邱经济开发区的通知精神,为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推进开发区建设步伐,经十二届县委常委第十五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将高塘镇环山、吴集、长山、二堰四村和冯井镇彭店、白庙、马圩、猫台四村,合计八个村划归开发区管委会管理。

明确霍邱经济开发区的管理范围,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希望相关乡镇和部门在交接过程中,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加强宣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特此通知

 

霍邱县人民政府  

20094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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