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4年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民政局 时间:2024-05-06 16:0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民政办: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责任清单《六安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通知》(六政办〔2023〕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我县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

一、高龄津贴标准

(一)80周岁-89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

80周岁至89周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标准由200元/人/年,调整为360元/人/年,即月标准为30元/人。

(二)90周岁-99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

90周岁至99周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标准由400元/人/年,调整为420元/人/年,即月标准为35元/人。

二、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

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补贴标准由600元/人/年,调整为720元/人/年,即月标准为60元/人。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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