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养老机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4-06 10:0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近几年养老机构硬件条件通过基础设施改造得到大幅度提升,但管理服务水平整体不高,严重制约我县养老机构发展。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我县将2023年作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年,按照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2〕263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提升。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制定政策,明确工作内容和实施办法,对2023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要开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便于政策落地实施。方案的制定将对我县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有着很大的指引和促进作用,对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人权益的不断完善也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方案不仅针对本年养老机构管理有关工作,也结合未来养老机构需要开展的工作及趋势,不断打好基础,完善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循序渐进、逐步提升我县机构养老服务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县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共有54家,其中公建民营44家,民办10家。2019年投入3191.98万元对全县农村敬老院进行消防设施建设,提升了消防防护能力。2021年投入500多万元对曹庙镇、临水镇、扈胡镇、河口镇、花园镇、周集镇等6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工程;2022年获得中央彩票公益金2422万元,对全县25个乡镇25家养老机构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对现有养老机构的改造,硬件设施得到大幅度提升,但管理水平提升幅度不大。为了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管理,提升机构的服务水平,保障供养人员的权益,急需制定一份文件,提出对养老机构全方面的要求,开展综合考评。同时贯彻落实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2〕263号),随之印发《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养老机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霍政办秘〔2023〕29号)。3月26日以来,该文件征集了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消防大队、乡镇等多部门意见8条。4月19日县民政局召集有关部门现场集体讨论研究,并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判,对文件内容逐字逐句进行修改完善,对存在疑问的地方反复斟酌,对部分章节进行了修正和充实,履行发文程序。

    四、工作目标
    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养老服务整体质量,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机构养老服务。
    五、主要任务
    从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资金管理、运营管理、服务质量提升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对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的工作明确要求。在安全管理方面,要对养老机构消防、食品、建筑安全等方面加强监管,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在资金管理方面,要将社会人员和特困人员的经费收支分开建账管理,要按照有关要求,对财政供养经费合规合法使用,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的权益,做好物资采购的账目管理,备份相关凭证;在运营管理方面,转变机构运营补贴发放方式,要求养老机构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保障特困人员入住机构权益,实施院务公开,保障院民的知情权,做好养老机构的资产管理,定期开展检查;在服务质量提升方面,推动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改造,推进管理人员年轻化,配备符合要求数量的护工人员,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增加养老机构的入住人数,对入院老人的精神、身体等方面开展评估,开展机构的等级评定及考评工作,规范实施奖惩措施。
    六、创新举措
    印发《霍邱县养老服务机构考评办法(试行)》(霍民养字〔20233号),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养老机构考评,转变运营补贴发放方式,督促指导养老机构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提升养老医疗服务质量。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落实资金支持。做好所需资金预算,争取省市财政及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支持,落实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保障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2、推动部门联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沟通,开展联合督查检查,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加强管理监督。对主要任务开展情况要持续跟踪了解,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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