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霍邱县民政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民政局 时间:2023-08-29 09:1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周仁峰代表:

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养老机构运营经费使用和加强托管后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开展敬老院升级改造工程通过开展“明厨亮灶”、室内卫生间改造、配套电视空调等工作,改善了机构硬件设施。2019年投入3191.98万元对全县农村敬老院进行消防设施建设,提升了消防防护能力。2021年投入500多万元对曹庙镇、临水镇、扈胡镇、河口镇、花园镇、周集镇等6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工程;2022年获得中央彩票公益金2422万元,对全县25个乡镇25家养老机构进行升级改造。

2.将2023年作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印发《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养老机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霍政办秘〔2023〕29号)《关于印发<霍邱县养老服务机构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霍民养字〔2023〕3号),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养老机构考评,督促指导养老机构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3.转变运营补贴发放方式县民政局会同财政局按时足额拨付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的人员供养及运营补贴经费。2023年将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及护理补贴拨付至乡镇(开发区),由乡镇(开发区)根据养老机构实际运营效果进行补贴发放,加强乡镇(开发区)对养老机构管理力度

4.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印发《霍邱县特困供养机构供养人员生活费支出实施方案的通知》(霍民养字〔2022〕33号)明确特困人员供养资金使用范围及使用标准,保障特困人员正当权益。要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明确财物收支流程和具体要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要开设单独账户,专门用于核算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经费收支。收住社会老人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应将社会老人收支与财政拨付特困供养经费收支分开管理,不得混淆使用。

5.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截至目前已投入400多万元用于养老服务智慧化建设,其中2021年投入100多万元建设霍邱县智慧养老综合监管平台同时搭建智慧安全监管平台,实现消防故障提前预警,并将监控融入其中,实现实时查看,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等级县民政局也不定期对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及时整改。

6.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民政局、卫健、财政局、医保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提升养老与医疗服务质量,推进了健康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A

联系人:陈红玉

电  话:6081906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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