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了上级对我县社会组织工作年度评估;持续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完成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和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
2.开展城乡低保年审复核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签订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协议;局领导班子分片督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安全监管情况,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救助对象过一个安全祥和温暖的春节。开展百岁老人走访慰问活动,到帮扶村进行春节慰问,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给予帮扶村5万元钱用于新建照明路灯20盏及更换住宅区老化路灯。
3.殡改工作有效提升,截止1月29日,全县实际火化809具,比去年同期增加433例,累计完成率9.04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80元/月/人,累计发放资金302.8万元;做好了春节期间婚姻登记工作;开展“助教抒难 助学成长”专项慰问活动,共慰问260名困境中小学生,发放慰问金13万元。
4.完成村级组织办公场所挂牌规范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