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安排,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今年以来持续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现有城镇低保对象7184户8391人,农村低保对象36231户49342人,特困人员12902户13158人,低保边缘家庭80人,支出型困难家庭198人。今年以来累计新增低保对象3367户4318人、特困人员652人。2022年7月开始将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706元/人/月和689元/人/月,城乡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1184元/人/月和854元/人/月,分别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517.42万元、26591.73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3067.74万元。7月份为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城镇低保共发放255.87万元,农村低保共发放969.16万元,特困供养人员共发放530.6万元。2022年10月为全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发放9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共补贴70212人,发放资金210.636万元。继续实施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已拨付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236万元,救助1275人次。开展救急难工作,发放救助资金12.06万元,救助42人次。全县413个村、社区均成立了“救急难”互助社,县财政为每个互助社安排启动资金1万元,村集体经济同步安排互助资金1万元,目前已支出31.57万元,救助352人次。31个乡镇(开发区)均建立村(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站。定期开展比对,防止已领取养老保险的人员继续享受低保,杜绝死亡人员继续领取救助资金。开展低保对象年度审核工作,今年以来取消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2906户5308人、特困人员805人。定期与乡村振兴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对生活困难的困难群众,及时落实救助帮扶政策,持续巩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
(二)养老服务。在新店镇、临淮岗镇等乡镇开展214户适老化改造,完成市方案中186户的目标任务。目前2022年低收入养老服务和护理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对象18212人次,补贴金额546.36万元,护理补贴对象8132人次,补贴金额292.752万元;高龄津贴补贴对象76055人次,共补贴金额847.71万元。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目前共发放1031.104万元。推进霍邱县康养中心、霍邱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共投入7000多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5856万元。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2422万元对25个乡镇(开发区)25家养老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工程。2022年共建设15个城区老年食堂、助餐点,59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7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全县47所敬老院全部完成改制。完善霍邱县智慧养老综合监管平台,利用好“一网通”,实现消防故障提前预警。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2022年10月18日,在人民日报社中国城市网、安徽财经网刊登了《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并被安徽电视台影视频道“养老第一线”拍摄报道。
(三)社会事务。殡葬改革。截止12月25日,全县实际火化5524具,占全年预测数的61.762%,比去年同期增加91例。合力分配省级公益性公墓奖补资金,促进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升质量。落实霍邱县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行动,规范了全县58辆灵车,一律喷涂“殡葬专用车”和“监督电话”标识。启用城市公益性公墓,2022年8月正式开业。编制《霍邱县公益性公墓布点规划》(2021年—2035年)。残疾人福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际打卡发放24826人,累计发放资金1944.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打卡发放21077人,发放资金1624.7万元,两项共计3569.2万元。有序推进有奖监护补贴发放1077人,发放金额264万元。婚姻收养登记。截至2022年11月16日,新婚4878对,补结3932对,离婚申请3423对,离婚办结1739对,补离246对。将婚姻登记处搬迁至县妇幼保健院,实现婚前体检、婚姻登记、婚姻咨询等一站式婚育服务。规范办理收养4例。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今年以来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总量达112人次。目前站内滞留人员8人,其中在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人员6名,对于滞留人员已发布寻亲,并做DNA采集、人像比对工作。积极救助越南籍张金莲。儿童福利。目前,全县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23人。1-12月全县新增121人、核减69人。共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费1542.74万元。为28名符合条件的孤儿发放助学资金27.5万元。联合印发《霍邱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霍民童字〔2022〕5号),目前已发放资金13.8万元。开展“助学纾困 助童成长”专项慰问活动,慰问322人,发放16.15万元。为全县1123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额代缴医疗参保费用。今年7月以来先后对石店镇、高塘镇2名身患脑瘤、严重眼疾的孤儿保障对象实施重点救助,分别送往北京天坛医院、北京同仁医院救治,住院治疗费用由民政兜底解决。目前,全县有农村留守儿童儿童26949人,困境儿童7206人。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预防农村留守(困境)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霍民童〔2022〕3号),开展走访摸底、防溺水知识宣传、强化监护责任落实,完善关爱保护机制。印发《霍邱县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方案》,目前,确定771名党员干部牵手881名农村留守儿童。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及时为各村和社区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发证率达100%。完成民政部统一部署的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工作,数据录入填报率达100%。413个村和社区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对标省厅文件,选取三分之一的村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成功推荐夏店镇砖佛寺村金其华为安徽省“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开展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抽调专人对信息库中的8978条地名信息进行集中审核。成功推荐我县13名同志成为六安市第一批区划地名工作专家库入库专家。
(五)社会组织。严格落实双重管理体制,新审批社会组织18个(其中社团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变更登记53个,注销登记6个,登记宗教活动场所1个。有序实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年检率达84%。实现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全覆盖。有效开展多个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
(六)慈善和社会工作。开展2022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共募集资金423万元。动员慈善资源参与防疫、助学、乡村振兴和扶危济困等慈善项目,支出慈善资金115.6万元。大力推动社工站建设,已投入资金60万元在全县19个乡镇建成社工站。推动全县“三社联动”试点在城关镇文庙社区落地生根。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积极推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分散供养全自理特困人员安全监管和上门照料服务;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监督检查;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调标任务。
(二)2023年作为霍邱县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力度,每季度开展考评,进行年度排名;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智慧化服务水平,计划引入智慧化养老服务设备;力促2022年已建成老年食堂(助餐点)持续正常运营,开展2023年老年助餐工作;继续实施适老化改造项目。
(三)提升遗体火化率;开展殡仪馆火化车间新风系统改造;加强殡葬市场管理;推进行蓄洪区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动出台《公益性公墓以奖代补考核办法》和《公益性公墓安葬费补助办法》;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数字化、智慧化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建设一座经营性公墓;提高公墓入墓率;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
(四)利用2022年“慈善一日捐”所募资金,积极策划慈善项目;开展2023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动员社工考试、培育社工组织、落实社工补贴;2023年底实现全县乡镇(开发区)社工站基本覆盖。
(五)深入推动村(社区)减负增效;抓好省市县关于《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等四个清单的通知的落实工作;规范城市社区设置;完成社区调整后的“两委”换届、人员配备等工作;完成皖豫线霍邱固始段、裕安霍邱线边界联检工作;加强界线标志物管理维护。
(六)牢牢把握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不动摇;进一步提高年检率;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行政执法体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双招双引”,支持地方特色社会组织成立登记。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