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霍邱县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5-11 17:36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积极响应省市、县民生工程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六安市民政局、财政局《六安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六民养〔2022〕12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六政〔2016〕61号)等精神,推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制定政策,明确工作内容和实施办法,对2022年养老服务工作作了一个详细规划,对相关补助政策进行了明确,对养老领域要完成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便于政策落地实施。方案的制定将对我县2022年养老工作有着很大的指引和促进作用,对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人权益的不断完善也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方案不仅针对本年民生养老有关工作,也结合未来养老需要开展的工作及趋势,不断打好基础,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循序渐进、逐步提升我县养老服务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霍邱县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在六安市民政局、财政局《六安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六民养〔2022〕12号)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为80岁以上高龄老人、低收入老人发放相关补贴,提升养老保障水平。并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对2022年养老重点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划,而且这些规划是结合前期工作与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的,同时征集了县财政局等部门意见,在多次沟通衔接并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而成。

四、工作目标

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完善高龄老人保障,探索和推动居家养老,提升机构硬件和护理水平,不断拓展养老模式,架构养老服务体系。

五、主要内容

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照80-89岁,每年200元/人,90-99岁,每年400元/人,100岁及以上,每年3600元/人标准发放高龄津贴;对低收入(低保)老年人发放50元/人/月养老生活补贴,低收入老年人是一、二级残疾的,则提升标准,按60元/人/月发放养老护理补贴;对186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城乡低保对象和困难老年人中的高龄、失能、残疾家庭困难老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提升居家养老便利和安全;开展敬老院升级改造,提升敬老院设施水平;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站,就近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助娱、助餐等服务。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促进与卫生院签约,提升机构护理水平。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人数给予运营补贴(不含自理老人)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标准分别为300元/月/人、400元/月/人和600元/月/人

六、创新举措

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领域,根据入住人数及评估等级给予不同的运营补贴。支持医养结合,指导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提升养老机构护理水平,完善入住老人群益保障。探索居家养老,通过适老化改造和政府购买服务,为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落实资金支持。做好项目所需资金预算,争取省市财政及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支持,落实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2、推动部门联动。积极与涉及到的部门对接,加强沟通,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加强管理监督。对主要任务开展情况要持续跟踪了解,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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