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开展困难群众走访联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0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政办秘〔2017178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霍邱县开展困难群众走访联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17日    

 

霍邱县开展困难群众走访联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通知精神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6)和《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建立困难群众走访联系制度的指导意见》(皖民办字〔201750)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部署要求和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宗旨,深入基层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密切党群关系,构建好与人民群众之间常态化的沟通联系渠道,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二、工作目标

()破除识别障碍。通过走访联系,深入细致了解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状况,实地查看生活环境,使城乡困难群众或贫困边缘群体得到精准救助,及时、主动、有效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困难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破除帮扶障碍。通过走访联系,缓解当前款物救助与服务救助、生存型救助与发展型救助之间的不平衡,针对救助对象的不同需求,施以差别化救助,更多更好地为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服务。

()破除管理障碍。通过走访联系,充分了解困难群众的劳动状况和社会救助政策叠加现象,改进社会救助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有效的有劳动能力者退出救助机制,做到应救尽救、应退尽退,实现有限救助资源社会效益最大化。

三、重点走访对象

重点走访重点优抚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含城镇低保三无人员”)、孤儿、困境儿童、城乡低保中的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

四、工作职责

()定期走访。建立乡镇(开发区)干部包村()、村()委干部包户走访联系制度,确保每位困难群众都有走访联系人。对联系走访的困难群众,包村()干部要每月走访不少于1次,包户的村()委干部每周至少查看或联系1次,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重大节日期间,要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

()因户施策。乡镇(开发区)包村()干部要开展调查研究,在村()干部的协助下,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的家庭情况及致贫原因,结合困难群众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帮助制定具体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并协助落实各类帮扶到户项目。

()提升质量。各村()民委员会要积极促进相关帮扶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主体参与帮扶困难群众,鼓励、引导邻里之间开展帮扶困难群众志愿服务和互助服务。

()宣传政策。各包村()干部、村()委干部定期、不定期走访困难群众时,要重点宣传社会救助政策调整情况、资格条件和申请审批程序,帮助困难群众办理救助手续。同时要教育和引导困难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自觉接受新技术、新理念,帮助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使其尽快摆脱困境。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把建立困难群众走访联系制度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把建立困难群众走访联系制度列为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研究具体办法和扶持措施,发挥好村()民委员会的功能作用。

二要加强能力建设。县民政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强经费保障,将困难群众帮扶所需经费纳入社会救助统筹考虑。要加强社会救助管理系统与社区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对接,实现困难群众数据和居民数据统一采集、多方共享。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包村()、包户干部尽快熟悉、掌握社会救助政策与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技巧。

三要加强督促指导。县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立困难群众走访联系制度的指导,及时完善、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抓紧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模式的机制、路径和办法,不断创新困难群众走访联系制度的新模式、新方法。各乡镇(开发区)要按月向县民政部门上报困难群众走访联系制度落实情况。县民政部门要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督促交办,适时评估。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