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公安局中介服务清单(2025年本)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公安局 时间:2026-02-04 16:1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事项 序号 部门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对应权力事项名称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收费标准及依据 委托主体
保留事项 1 县公安局 驾驶人体内血液内酒精含量检测 《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157号令)第三十六条:对车辆驾驶人进行体内酒精含量检验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由两名交通警察或者由一名交通警察带领警务辅助人员将车辆驾驶人带到医疗机构提取血样,或者现场由法医等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提取血样;(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提取血样后五日内将血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或者机构进行检验,并在收到检验结果后五日内书面告知车辆驾驶人。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的,应当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车辆驾驶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 公安机关涉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第八条: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组织所属的司法鉴定人开展司法鉴定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执行统一的司法鉴定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政府指导价。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服〔2016〕138号)。 行政机关
保留事项 2 县公安局 涉案物品价格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涉案物品价值不明或者难以确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委托价格鉴证机构估价。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购买发票等票据能够认定价值的涉案物品,或者价值明显不够刑事立案标准的涉案物品,公安机关可以不进行价格鉴证。 公安机关涉及涉案物品处置的行政权力事项 具备相应等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的单位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价证〔2009〕154号)第五条: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所属的价格鉴定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涉案财产的价格鉴定工作。 政府指导价。依据财政部财综〔2004〕56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5〕328号;省纪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皖纪发〔2011〕12号;《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条例》;《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20号)。
行政机关
保留事项 3 县公安局 事故车辆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公安机关涉及事故车辆处置的行政权力事项 具备安徽省司法厅认证司法鉴定资质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第八条: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组织所属的司法鉴定人开展司法鉴定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执行统一的司法鉴定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政府指导价。依据安徽省发改委、司法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5〕498号)。 行政机关
保留事项 4 县公安局 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测试、检验 《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157号令)第三十五条:车辆驾驶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应当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并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公安机关涉及车辆驾驶人违法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行政权力事项 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第八条: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组织所属的司法鉴定人开展司法鉴定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执行统一的司法鉴定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政府指导价。依据安徽省发改委、司法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5〕498号)。 行政机关
保留事项 5 县公安局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出具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二十三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2、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 《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 》: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体检医疗机构由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政府指导价。依据安徽省发改委、司法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5〕498号)。 行政相对人
保留事项 6 县公安局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出具 1.《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质检总局令第121号)第七条:国家对安检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安检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计量认证、检验资格许可后,方可在批准的检验范围内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决定和发证。 市场调节价 行政相对人
保留事项 7 县公安局 精神病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 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具有本规定第九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对精神病的鉴定,由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 公安机关涉及精神病人鉴定的行政权力事项 具备精神疾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第八条: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组织所属的司法鉴定人开展司法鉴定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执行统一的司法鉴定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政府指导价。依据安徽省发改委、司法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5〕498号)。 行政机关
保留事项 8 县公安局 亲子鉴定 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第二十条:非婚生育子女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出生登记 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第八条: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组织所属的司法鉴定人开展司法鉴定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执行统一的司法鉴定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政府指导价。依据安徽省发改委、司法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5〕498号)。 行政相对人

事项 序号 部门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对应权力事项名称 规范内容
规范事项 1 县公安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任务书编制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第七条: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前,申请人应当填写《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并附以下材料:(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任务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估、评审。
主要理由:设定依据未明确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或任务书必须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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