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燕军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中提出的《关于严防“备案式”诈骗危害群众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
1.多渠道常态化宣传。利用农村广播每日定时播放备案式诈骗案例与防范要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诈骗手法,提醒村民防范。在村委会、农村集市、小卖部等场所张贴图文并茂的宣传海报,海报内容突出备案式诈骗的特征、常见话术及应对方法,并附上举报电话。借助新媒体平台,如抖音、微信视频号等,制作发布短视频,以情景短剧、动画演示等形式展示“备案式”诈骗过程及防范技巧,吸引村民关注并广泛传播。
2. 针对性专题教育。针对农村中老年人、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等易受骗群体,定期组织专题讲座,邀请公安民警、法律专家现场讲解“备案式”诈骗知识,结合本地实际案例,详细分析诈骗手段,现场解答疑问,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与识别能力。对于有创业意向的村民,开展创业项目备案专题培训,讲解正规项目备案流程、政府扶持政策,以及如何辨别虚假备案项目,避免他们上当受骗。
二、强化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1.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乡镇派出所等部门对“备案类”诈骗警情优先处置,及时接收其他职能移交的线索,减少群众被骗的概率。
2.简化农村地区报案流程。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便携式、一站式等帮助。
3.建立线索收集渠道。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鼓励村民举报诈骗线索。发动农村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等收集线索,及时反馈给公安机关。针对高发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确定重点整治地区,挂牌督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备案式”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农村市场秩序。
三、强化源头监管
建议备案的主管部门,制定详细、规范的备案审核流程与标准。对申请备案的项目,全面审查项目方资质、项目可行性报告、资金来源等材料,实地考察项目真实性,基层政府及相关职能机关部门在审查备案项目时,要对合作企业进行充分调查,确保其资质和信誉,防止虚假项目通过备案审核。建立备案项目公示制度,将通过审核的项目信息在农村信息公开栏、政府官方网站等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鼓励村民举报虚假备案项目。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A
联系人:谢琨
联系电话:0564-6096110
霍邱县公安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