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公安局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办理指南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公安局 时间:2024-04-18 1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受理部门:霍邱县公安局治安一大队,电话:0564-6062127。

二、受理条件

《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开办旅馆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行政许可条件:

(一)有合法、固定、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二)有符合要求的住宿信息采集、上传设备;

(三)有必要的防盗等安全防范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

(四)有根据经营规模配备治安保卫机构或者治安保卫人员;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所需材料

《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申请开办旅馆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和治安保卫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复印件;

(四)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租赁经营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

(五)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和监控系统安装示意图;

(六)有验证登记、值班巡查、可疑情况报告等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和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设施配备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开办旅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交除前款第六项规定以外的材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授权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材料办理。

四、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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