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公安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10-08 17:4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处置重特大暴雨、冰雹、洪水、龙卷风、地震、干旱等自然灾害,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于迎战特大暴雨、冰雹、洪水、龙卷风、地震、干旱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以防抢劫、防盗窃、防破坏为重点,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严密社会面控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确保抗险救灾的顺利进行,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领导

为了在发生破坏性重特大自然灾害后能够及时处置,县公安局成立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派出所、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政委兼任,指挥中心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任务是制定处置工作方案,上传下达指挥处置各类应急救援行动有关指令。

三、工作流程

1、指挥中心负责启动该预案。

2、指挥中心在接到相关预警信息后,要在第一时间安排先期处置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力量一般由辖区派出所警力担负。

3、将相关情况向局领导汇报,经局领导批准后启动该预案。

4、指令相关警力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5、做好善后工作。

四、力量组织及分工

在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和灾情的性质、特点确定人数下达指令,各小组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到岗到位。

1、现场警戒组

组长:特巡警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灾害现场所属派出所所长

成员:辖区派出所全体人员、领导小组指定的人员

主要任务:根据现场情况合理部署警力,维持现场秩序,确保现场救护、救援、取证的顺利进行。

2、安全保卫组

组长:治安二大队大队长

成员:治安大队全体人员,交管大队、治安二大队、治安一大队、特巡警大队、武警中队和各公安派出所。

主要任务: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交通疏导组

组长:交管大队大队长

成员:交管大队和各公安派出所

主要任务:控制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地周边的交通路口,确保救援、救护、人员物资调配的交通畅通。

4、应急机动组

组长:特巡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特巡警大队全体人员

主要任务:组织群众开展抢险自救,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和社会救助工作;坚守岗位,做好各类应急工作准备。

5、后勤、通信保障组

组长:警务保障室主任、网安大队大队长

成员:警务保障室、网安大队全体人员

主要任务:负责救灾所需车辆、油料、装备器材、食品等供给,医疗救护,通信等各项保障。

6、督察、宣传组

组长:督察大队、政工监督室、宣传中心负责人

成员:督察大队、政工监督室、宣传中心全体人员

主要任务:对救灾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收集、宣传救灾先进事迹;向群众宣传治安防范注意事项;宣传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情况,震慑违法犯罪。

7、案(事)件查处组

组长:刑侦大队大队长

成员:刑侦、法制、经侦、网安大队和各公安派出所。

主要任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五、工作要求

1、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单位要立即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工作。

2、全体公安民警辅警要增强灾情观念,做好防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准备工作,要在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有所准备,防患于未然。在救灾中,要明确职责、明确岗位、明确任务,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要在做好救灾的同时,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工作。

4、指挥中心要畅通信息,果断指令,按照预案要求指令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5、各辖区发生的一般灾情,由当地公安机关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灾情严重需要支援的,报告县公安局抢险救灾指挥部,由县公安局抢险救灾指挥部视情派出必要的支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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