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证书补领换发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
机动车登记证书补领换发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42009007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事项编码 |
1134142300323631814342009007000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
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4230032363181434200900700001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说明 |
是否收费 |
是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办理地点 |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蓼中路与新蓼大道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交管大队车管所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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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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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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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霍邱县公安局 |
所属区划 |
霍邱县 |
实施主体 |
霍邱县公安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
划分标准 |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负责补发、换发其登记的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负责补发、换发其登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渠道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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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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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投诉方式 |
0564-6024324 |
咨询方式 |
0564-6024356 |
审查标准 |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 办理补领登记证书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一)查验岗查验机动车。符合规定的,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签字并内部传递至登记审核岗。(二)登记审核岗审查《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录入相关信息,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属于补领登记证书的,制作登记证书交机动车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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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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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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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
受理条件
·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身份证明 |
必要 |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电子件为网上申请,原件为线下申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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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
必要 |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电子件为网上申请,原件为线下申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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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
必要 |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电子件为网上申请,原件为线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申请,2.中心受理,3.办结
窗口办理:1、受理:申请人按要求到申请,工作人员受理。2、办结:工作人员按规办结。
办理补领登记证书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一)查验岗查验机动车。属于申领登记证书的,还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符合规定的,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签字并内部传递至登记审核岗。(二)登记审核岗审查《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录入相关信息,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属于补领登记证书的,制作登记证书交机动车所有人。属于申领登记证书的,在受理凭证上签注领取时间,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调阅档案,比对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制作登记证书交机动车所有人。(三)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办理换领登记证书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一)登记审核岗审查《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录入相关信息,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收回原登记证书;对不属于登记证书签注满后申请换发的,销毁原登记证书;制作登记证书交机动车所有人。
(二)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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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霍邱县公安局 |
张士海/金涛/郭健/杨芹芹/周沁园/周莉/陈福利 |
查验岗/综合受理岗 |
应当对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进行审核、登记,留存申请人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对符合要求的给予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退办单。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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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
0个工作日 |
霍邱县公安局 |
沈丽 |
收费岗 |
应当对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进行审核、登记,留存申请人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对符合要求的给予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退办单。 |
无 |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霍邱县公安局 |
戚卉/桑成龙 |
档案岗 |
应当对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进行审核、登记,留存申请人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对符合要求的给予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退办单。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