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公安局办理校车驾驶资格许可服务指南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11:2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09039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编码

1134142300323631814000109039000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4230032363181400010903900001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地点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蓼中路与新蓼大道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交管大队一楼车管所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所属部门

霍邱县公安局

所属区划

霍邱县

实施主体

霍邱县公安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市级:市辖区内学校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县级:辖区内学校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工作日9:00-17:00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4-6028616

咨询方式

0564-60224356

审查标准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无吸毒行为、无酗酒行为的证明、身体条件检查表(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表)、申请人的一寸白底照片6张、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清晰并加盖专用章

年审年检

一年一审

设定依据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45日国务院令第617号)第二十三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受理条件

·         申请人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不具有吸毒行为记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以及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驾驶人最高准驾车型需满三年;需审查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的记录。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身体条件检查表

必要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复印件1)

申请人自备

电子件为网上申请,原件为线下申请

机动车驾驶证

必要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复印件1)

申请人自备

电子件为网上申请,原件为线下申请

一寸白底照片

必要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复印件1)

申请人自备

电子件为网上申请,原件为线下申请

办理流程

·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安徽省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窗口办理校车资格许可业务。
2.
受理:安徽省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窗口受理后当场审核及办理。
3.
归档:档案管理岗核对上述实物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比对实物档案与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整理资料,按顺序装订、归档。
4.
申请人可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全程网办。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霍邱县公安局

杨芹芹/周沁园/陈福利/周莉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

登记受理岗审查规定材料办理市辖区内机动车注销登记

办结

0个工作日

霍邱县公安局

戚卉/桑成龙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

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中介服务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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