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关于《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10-10 08:2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推进我县城市文明建设,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和城市形象,根据交管部门职责,结合我县实际,霍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10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城区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起草了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任务,落实了分工。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着力提高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见警率和管事率,对城区重点道路和重点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人员对全县的交通秩序乱点现象进行了实地调查,并结合实际草拟了《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总支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城区主干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交通参与者遵章率明显提高,交通违法率明显减少,交通乱点得到根治,公安交警形象显著提升。

全力保障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确保实现“四个坚决防止”,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平安出行创造畅顺的道路交通环境,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主要内容

(一)整治重点

1、重点道路。光明大道、蓼中路、蓼南路、西湖大道、新蓼大道、淮河大道、蓼城大道西、城隍庙大街、五岳路、双湖路、玉泉路等重要路段。

2、重点违法行为。一是机动车违法停车、不遵守交通信号、随意调头;二是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法停车、闯红灯;三是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等;四是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大货车违反禁令通行;五是违反公共安全的飙车行为;六是电瓶三、四轮车非法载客;七是其他显而易见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整治措施

一是动员部署;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勤务部署;四是严厉整治城区交通秩序;五是严明工作纪律。

六、创新举措

成立工作领导组,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力确保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强化督查,严格勤务落实。整治期间,每天大队值班带班领导负责全面督查,重点督查民辅警在岗在位、警容风纪、履职尽责、交通秩序管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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