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3号)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范围。出台局机关规范性文件,以本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各警种、部门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应通过相应载体进行解读。
第三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科、室、所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公开平台。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网是本局规范性文件、以县公安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
第五条 职责分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各警种、部门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警种、部门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六条 工作原则。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警种、部门负责解读。同时,应遵循注重实绩、社会评价、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客观全面、依法公正等工作原则。
第七条 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第八条 本制度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