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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舆情收集和回应制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12-23 16:4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网民在“安徽公安网.霍邱”局长信箱、霍邱政府网局长信箱、12345市长热线、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六安市政府网投诉举报、建言献策、业务咨询等栏目网民留言(以下简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确保严格规范,避免疏漏,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必须坚持及时收集、统一整理、分级办理和统一答复的原则,依法、合理、迅速处理网民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第三条 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及时搜集、整理、汇总、转办、督办、答复工作,对办理情况和统计数据实行考核通报,及时归纳总结各警种部门典型经验做法,并适时推广。

第四条  各派出所、局直各单位负责涉及本辖区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网民留言的承办、核查及回复工作。

第五条 转办和呈报。

(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网民留言,及时转送相关警种部门。对特别重要的厅(局)长信箱信件,要呈报局主要领导阅批。

(二)重大敏感的网民留言,根据所反映案(事)由的性质,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科逐级上报分管局领导,按照领导批示要求办理。

第六条 办理。各单位在收到厅(局)长信箱信件、网民留言后,对反映案(事)由相对简单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反映问题牵扯面广、情况较为复杂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情况特殊、一时难以解决而不能按期办结的,由承办单位说明原因,并向留言者做好解释工作。

第七条 督办。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网民留言办理时限要求,督促各单位及时报送办理结果。

第七条 答复。

(一)网民留言办结之后,承办单位要将办理意见和结果及时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答复。

(二)对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网民留言,不进行实质性回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作出解释说明,回复内容不予公开。

第八条 对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不认真负责,对所反映问题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第九条 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网民要求保密的内容,不得将投诉举报内容直接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投诉举报的人员。

第十条 本办法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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