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霍邱县科技局 > 回应关切

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科技局 时间:2026-04-20 11:0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各申报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见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见附件2)和省、市工作要求,现就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居民企业。

(二)2023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如有更名及重大变化事项、异地整体迁移等情形,须在申请认定前完成相关变更程序

二、申报截止时间

第一批高企申报截止时间2026515日;

第二批高企申报截止时间2026724日。

三、申报材料

1.注册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国网,网址:www.innocom.gov.cn)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企业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待县级审核完毕确定推荐后,于申报截止时间前系统点击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中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

2.审核推荐:县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等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并形成联合推荐意见。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

2.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须覆盖高企有效期;且须详述与企业研发活动、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在高企有效期内,企业申报所使用的知识产权须保持有效且不发生权属变更。

3.企业所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领域须对应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最后一级目录,并在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予以说明。

4.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或符合逻辑关系,否则相关数据将不予采信。

5.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6.认定申请书须通过国网打印,且要保持条形码完整,并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盖章封面。

7.企业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须对照《认定办法》中高企认定的8项条件,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8.申报企业的研发费用项目辅助账和高品收入辅助账的相关佐证材料需做好留存,以备抽查。

(二)选择中介机构要求

1.中介机构条件。符合条件的企业应选择具有资质且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下同),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中介机构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其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定报告在认定过程中将不予采信。

2.财务资料报备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应附有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的验证码。申报企业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或手机“扫一扫”等方式对相关报告进行查验。

税务师事务所:省内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可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服务大厅——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业务报备并打印报告封面。申报企业可通过扫描封面二维码对相关报告进行查验。

3.中介机构纪律。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

(三)材料报送。企业将通过国网打印的高企认定申请书(签字盖章)全本打印一份报送至县税务局税政一股;同时全本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县科技局邮箱4628850@qq.com

高企有名称变更的,需先办理更名再进行申报,并向市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包括:更名申请书、高企证书、新旧营业执照、市监局盖章的变更核准通知书等。

县科技局电话:高新股    刘海龙、王杰  0564-2772768

县税务局电话:税政一股  黄益民、储旭  0564-6023956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3.申报材料清单

4.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5.中介机构承诺书


                       2026420

标签: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